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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是否可以不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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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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