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世界银行、联合国直接派遣来华工作的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第九款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界银行联合国直接派遣来华工作的专家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417号)规定:“世界银行或联合国‘直接派往’是指世界银行或联合国组织直接与该专家签订提供技术服务的协议或与该专家的雇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该专家为有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由世界银行或联合国支付该外国专家的工资、薪金报酬。该外国专家办理上述免税时,应提供其与世界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和其工资薪金所得由世界银行或联合国组织支付、负担的证明。
联合国组织是指联合国的有关组织,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技术合作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等。
除上述由世界银行或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以外,其他外国专家从事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有关的技术服务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所得,均应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