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优惠事项名称 |
政策概述 |
主要政策依据 |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
享受优惠时间 |
后续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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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
1.《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 2.《 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产发[2009]18号); |
1.动漫企业认定证明; 2.动漫企业认定资料; 3.动漫企业年审通过名单; 4.获利年度情况说明。 |
预缴 享受 |
由省税务机关(含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