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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保险机构取得的涉农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需要准备什么备查资料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企业在进行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税收优惠事项的,无需再办理备案手续,需要留存资料备查。具体以23号文件为准


序号

优惠事项名称

政策概述

主要政策依据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享受优惠时间

后续管理要求

17

保险机构取得的涉农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财税〔2017〕44号)。

1.相关保费收入的核算情况说明;

2.相关保险合同。

预缴

享受

由省税务机关(含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