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规定,
第二条下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 (十六)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是指为在境外发布的广告提供的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