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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企业通过网络平台交易,从其在境外的仓库寄送商品给境外的客户,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20.境内企业通过网络平台交易,从其在境外的仓库寄送商品给境外的客户,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八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
(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因此,境内企业通过网络平台交易,从其在境外的仓库寄送商品给境外的客户,不属于在境内销售货物,不需要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