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改区新华书店增值税退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改区新华书店增值税退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2002]13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规定,本文自2006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2008年1月31日《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8号)规定,全文废止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近有部分省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来文,要求对原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县(县级市)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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