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11-11-30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政策,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及其填报说明,予以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