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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3号——弹性预算

财政部关于印发《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2号——零基预算》等7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的通知
财会〔2018〕2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促进企业加强管理会计工作,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管理会计基本指引》,我部制定了《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2号——零基预算》等第二批7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现予印发,请各单位在开展管理会计工作中参照执行。


财  政  部

2018年8月17日



附件2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3号——弹性预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弹性预算,是指企业在分析业务量与预算项目之间数量依存关系的基础上,分别确定不同业务量及其相应预算项目所消耗资源的预算编制方法。

弹性预算是相对于固定预算的一种编制方法。固定预算,是指以预算期内正常的、最可能实现的某一业务量水平为固定基础,不考虑可能发生的变动的预算编制方法。

业务量,是指企业销售量、产量、作业量等与预算项目相关的弹性变量。

第二条 弹性预算适用于企业各项预算的编制,特别是市场、产能等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且其预算项目与业务量之间存在明显的数量依存关系的预算项目。

第二章 应用环境


第三条 企业应用弹性预算工具方法,应遵循《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0号 ——预算管理》中对应用环境的一般要求。

第四条 企业应用弹性预算工具方法,应合理识别与预算项目相关的业务量,长期跟踪、完整记录预算项目与业务量的变化情况,并对二者的数量依存关系进行深入分析。

第五条 企业应用弹性预算工具方法,应成立由财务、战略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的跨部门团队。

第六条 企业应合理预测预算期的可能业务量,借助信息系统或其他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匹配和及时修订弹性定额。

第三章 应用程序

第七条 企业应用弹性预算工具方法,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确定弹性预算适用项目,识别相关的业务量并预测业务量在预算期内可能存在的不同水平和弹性幅度;分析预算项目与业务量之间的数量依存关系,确定弹性定额;构建弹性预算模型,形成预算方案;审定预算方案。

第八条 企业选择的弹性预算适用项目一般应与业务量有明显数量依存关系,且企业能有效分析该数量依存关系,并积累了一定的分析数据。

企业在选择成本费用类弹性预算适用项目时,还要考虑该预算项目是否具备较好的成本性态分析基础。

第九条 企业应分析、确定与预算项目变动直接相关的业务量指标,确定其计量标准和方法,作为预算编制的起点。

第十条 企业应深入分析市场需求、价格走势、企业产能等内外因素的变化,预测预算期可能的不同业务量水平,编制销售计划、生产计划等各项业务计划。

第十一条 企业应逐项分析、认定预算项目和业务量之间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