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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秦山核电站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秦山核电站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2001〕48号

全文失效  成文日期:2001-04-09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秦山一期核电站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6〕119号规定,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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