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落后水泥产能生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落后水泥产能生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闽国税函〔2007〕202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7-07-23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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