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泰政发〔2015〕6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泰政发〔2021〕23号 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泰政发〔2024〕8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建筑产业是产业链长、带动力强、贡献度高的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和富民安民基础产业。近年来,我市建筑产业持续发展,产业规模稳步扩大,但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还不高,存在建设周期较长、资源能源消耗较高及生产效率、科技含量、标准化程度偏低等问题。为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促进传统建筑产业向新型建筑产业现代化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 ( 国办发〔2013〕1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 苏政发〔2014〕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建筑产业发展方式,以建设绿色生态节能建筑为方向,以培育国家和省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和住宅产业化基地为抓手,依托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全面提高建筑品质,努力争创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强化政府规划、引导和服务职能;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2.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大力推进建筑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在保证建筑安全的基础上,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高建筑的质量和性能。

  3.循序推进,突出重点。遵循“由少到多、由简单到复杂、由单项突破到多面集成、由试点工程到规模推广”的要求,鼓励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进行产业化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4.系统构建,联动推进。总结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落实、执行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标准技术体系、生产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和监测评价体系。遵循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要求,在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过程中,实现装配式建筑与成品住房、绿色建筑联动发展。

  (三)发展目标

  1.试点示范期(2015-2017年)。以市场化为导向,规划建设建筑产业化园区,科学合理布局,各市、区至少建成1个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3个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到2017年底,确保全市建成3个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5个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培育1—2家国内领先的建筑产业化集团,初步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产业链完整的产业集群。

  2.推广发展期(2018-2020年)。到2020年底,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市场环境逐渐成熟,体系逐步完善,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贯通上下游产业链的产业集群和产业联盟,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产品和建造方式推广至各市、区。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30%。

  3.普及应用期(2021-2025年)。到2025年底,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成为主要建造方式,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新建建筑装配化率、新建成品住房比例达到50%以上,装饰装修装配化率、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与2015年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工程建设总体施工周期缩短1/3以上,施工机械装备率、建筑业劳动生产率、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对全社会降低施工扬尘贡献率分别提高1倍。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各地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并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规划,明确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合理确定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力布局及年度推进目标,统筹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2015年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政策。

  (二)培育现代产业集团。依托重点骨干企业,积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建设,优化生产力布局,整合各类生产要素,形成规模化建筑产业链,实现建筑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到2017年底,全市重点培育1—2家集设计、生产、施工综合能力总承包企业,各市、区培育2—3家部品构件配套生产企业;逐步形成符合建筑产业现代化要求的设计、生产、物流、施工、安装和建设管理体系,形成优势互补、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大型产业化集团。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转变传统开发方式,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使建筑装修一体化、住宅部品标准化、运行维护智能化的成品住房成为主要开发模式,形成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新型开发集团。

  (三)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构配件和部品部件产业,完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产业链,引导大型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传统钢结构生产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调整产品和工艺装备结构,向构配件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转型。围绕建筑产业现代化,积极发展设备制造、物流、绿色建材、建筑机械、可再生能源等相关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和重点企业。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建设,形成完善的产业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四)逐步推进住宅全装修。加快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在主体结构设计阶段统筹完成室内装修设计,大力推广住宅装修成套技术和通用化部品体系,减少建筑垃圾和粉尘污染。引导房地产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全装修住宅的市场供应比重。推广菜单式装修模式,推出不同价位的装修清单,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保障性住房装修标准,保障性住房、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全部实施全装修。房地产开发项目未按项目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要求实施全装修的,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实施住宅全装修分户验收制度,落实保修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到2017年年底,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全部实施全装修,全市新建住宅中装修比例达到30%。

  (五)加强科技创新推广。积极创建国家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培养一批建筑产业现代化研发团队,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设计、施工等企业,围绕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全装修等先进适用技术、工法工艺和产品开展科研攻关,集中力量攻克关键材料、关键节点连接、钢结构防火防腐、抗震等核心技术,突破技术瓶颈,提升成果转化和技术集成水平。大力推广门窗保温隔热遮阳新风一体化、结构保温装饰一体化、成品房装修与整体厨卫一体化、地源热泵、建筑智能化、可再生能源一体化等先进适用技术,以及叠合楼板、非砌筑类内外墙板、楼梯板、阳台板、雨棚板、建筑装饰部件、钢结构、轻钢结构等构配件和部品部件,不断提高应用比例。

  (六)健全监管服务体系。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根据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特点,创新项目招标、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管理模式,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建筑构配件和部品部件全过程的追踪、定位和维护,提升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质量。加快培育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省建筑能耗监管数据中心,不断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

  (七)支持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以预制装配式混凝土(PC)和钢结构、预制构配件和部品部件等为重点,加快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设计、生产、装配式施工、竣工验收、使用维护、评价认定等环节的标准和规范,通过工程造价经济杠杆,提高部品部件的标准化水平,加快完善建筑产业现代化产品质量保障体系。严格执行住宅全装修技术和质量验收标准,完善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要点,确保质量和品质。

  (八)加大工程建设支持力度。对以划拨方式供地、集中建设的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到2017年底,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比例达到30%,到2020年底达到50%。在2017年年底前开工的政府投资的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学校(含校舍)、医院、养老建筑、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和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在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以划拨方式供地的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全面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市规划局在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市国土局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项目中的预制装配率、成品住房比例。

  三、政策支持

 &em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