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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赣国税发〔2007〕132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7-06-21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