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度假区发展的意见【全文废止】
2013-07-29 苏政办发〔2013〕14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文件的决定》 ( 苏政发〔2024〕108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
国发〔2009〕41号)和《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 (
苏政发〔2011〕69号
),提升全省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旅游业加快转型升级,现就推进全省旅游度假区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美好江苏、推进“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全省旅游度假区规范发展、转型发展,壮大发展主体,促进项目实施,完善公共服务,努力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明显、基础设施完备、配套服务齐全、生态环境良好的精品旅游度假区,增创我省旅游业发展新优势,为旅游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与适度开发相结合,坚持结构优化与项目引领相结合,坚持主体提升与融合发展相结合,坚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促进旅游度假区品牌化、差异化、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定位。
——旅游业创新发展先行区。充分发挥旅游度假区自然禀赋突出、旅游资源丰富等优势,在增强旅游度假功能、丰富旅游度假产品、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推进旅游国际化发展、打造旅游度假品牌等5个方面先行先试,为旅游业整体发展探索新路,积累经验。
——旅游度假产业集聚区。牢牢把握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转型的重要契机,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娱乐体验、文化创意、康体养生等核心产业,鼓励发展餐饮、购物、娱乐等配套产业,引导关联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一批旅游度假产业体系完备、地域特色鲜明的旅游度假胜地。
——旅游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坚持走资源集约型与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大力推进旅游业态多元化发展,推进旅游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实现旅游度假区绿色、低碳、和谐发展,更好地发挥旅游业促进物质富裕和精神富有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四)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旅游度假区在产业融合、项目开发、环境建设、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总数达到40家,5家以上省级旅游度假区达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水平,环太湖地区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著名度假胜地。全省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吸引过夜旅游者500万人次,总住宿接待设施床位数不低于4万张,平均停留天数不低于2天,吸引投资超过200亿元,吸纳就业5万人以上。
(五)科学编制规划。高度重视规划在旅游度假区发展中的引领和指导作用,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旅游度假区规划体系建设。加快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编制进度,确保2013年年底前各省级旅游度假区全部启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201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按规定报批。旅游度假区各项规划应以突出自身特色、挖掘文化内涵、优化产业体系为原则,引导全省各地旅游度假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加强旅游度假区各项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城乡建设、林地保护、环保、交通等规划的衔接,与编制工作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六)有效整合资源。优化旅游度假区空间布局,有机整合周边区位相邻、特色相近、产品互补的旅游资源。加强旅游度假区建设运营主体在规划、建设、管理、宣传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加强旅游度假区与周边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等的合作,推进旅游产品互补、旅游线路对接、旅游市场共拓。各地应以旅游度假区为载体,大力推动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积极建设产业繁荣、生活舒适、环境宜人的城乡新功能区。
(七)推进项目开发。将项目开发作为旅游度假区发展的重点,依据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通过优质旅游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增强旅游度假区的竞争优势。注重提升旅游度假区项目的吸引力和品牌影响力,建成一批创意新颖、地域特色鲜明、文化科技含量高、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旅游度假项目。重点引进商务会展、康体养生、文化演艺、主题游乐、邮轮游艇等新兴旅游业态项目,培育打造多元化、复合型的旅游综合体。加强旅游度假区招商队伍建设,大力优化招商环境,强化对招商项目的监督、审核,提高招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八)加强生态建设。紧紧围绕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任务,统筹推进区域重要流域、海域、湖泊、山地、森林、温泉等资源环境保护,确保旅游度假区及周边地区资源环境的良好品质。支持旅游度假区创建生态旅游示范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突出度假区自然生态特色。倡导绿色低碳旅游方式,合理控制旅游度假区环境容量和游客总量,实现旅游资源科学保护和持续利用。深入开展生态旅游区及绿色饭店等创建活动,加强垃圾收运、污水管网、河流湖泊清淤、生态公厕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旅游度假区环境执法,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进旅游度假活动节能节水减排,努力打造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示范区。制定和完善旅游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大力加强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加强旅游度假区及周边地区生物多样性和物种资源保护。
(九)促进产业融合。充分发挥旅游度假区吸引投资、推动发展的平台作用和改善环境、提升形象的窗口作用,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和提升发展环境。旅游度假区应大力推动产业融合和业态创新,促进旅游与文化、商业、农业、体育、物流、制造等相关部门和行业的融合,构建以旅游度假为主导的旅游度假区产业体系。
(十)增强度假功能。鼓励发展文艺娱乐、运动健身、休闲养生、养老保健、影视演艺等休闲度假服务,不断增强旅游度假功能。大力促进旅游购物消费,积极开发旅游商品,发展特色旅游购物中心。合理利用地下浅层空间,鼓励旅游综合体、旅游服务中心等大型项目发展地下停车、地下商业等配套设施。
(十一)完善公共服务。支持旅游度假区连接线道路建设,构建与外部路网有机衔接的旅游度假区内部交通网络和慢行体系,形成快速便捷的休闲度假旅游交通网络。加快完善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牌、金融服务网点、加油站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安全防范、事故处理等快速应急系统,为游客创造方便、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鼓励度假区管理机构、经营单位利用度假区出入口、景区、酒店等游客集聚区,设立游客咨询中心,向大众提供实时准确的服务信息,并通过导览图、标识牌、电子屏等实时实地满足游客的信息需求。大力推动旅游度假区智慧旅游发展,加快推进信息网络建设,到2015年,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的主要旅游功能区、游客集散中心(服务中心)、高星级酒店和旅游购物中心等场所全面实现无线网络覆盖。
(十二)强化宣传促销。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加大度假区宣传推广力度。积极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度假区宣传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旅游度假区网站、微博等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的功能,探索发展电子导游、虚拟实景导览、电子商务等宣传促销方式。
(十三)培育壮大企业。各级旅游度假区要积极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标准,打破行业、地区壁垒,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度假区发展,培育一批领军型旅游度假企业。大力吸引海内外企业、投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