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市区服务外包产业促进重大项目快速落户政策的意见【全文废止】
通政发〔2018〕4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倍增和服务业繁荣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 ( 通政发〔2022〕19号
)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不再执行。
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
为进一步加快重大服务外包项目落户南通,增强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后劲,提升南通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水平,根据《
市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
通政发〔2016〕2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支持对象
新落户在南通市区范围内,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服务外包企业。
二、支持政策
(一)落户奖励
1.凡来通投资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三年内每年按企业规模(根据企业缴纳社保人数确定)予以奖励:100人~299人按人均2000元给予奖励;300人~499人按人均4000元给予奖励;500人~999人按人均6000元给予奖励;1000人(含)以上的企业按人均8000元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