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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
皖国税发〔2007〕15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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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发〔2007〕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