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
皖国税发〔2007〕15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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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发〔2007〕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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