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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使用委托代征税收票证的通知【全文废止】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使用委托代征税收票证的通知【全文废止】
深国税函〔2007〕213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7-08-02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分局:

为了加强税收票证管理,保证国家税款安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避免委托代征受托单位(以下简称受托方)不合理使用税收票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票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