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
附表1:
安全文明施工费组成
费用内容 |
|
安全施工费
|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费用(不含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施工安全用电的三级配电箱、两级保护装置、外电保护措施)、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临边(阳台边、楼板边、屋面周边、槽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机械设备(起重机、塔吊、施工升降机等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现场施工机具操作区安全保护设施)、高处及交叉作业防护(建筑物垂直封闭、垂直防护架、水平防护架、安全防护通道措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等设施设备费用。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费用和应急演练费用。 3.配备和更新安全帽、安全绳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及用具费用。 4.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及安全资料的编制费用。 5.建筑工地安全设施及起重机械等设备的特种检测检验费用。 6.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及远程监控设施安装、使用及设施摊销等费用。 7.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费用。 8.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费用。 9.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费用。 10.治安秩序管理费用。 11.其他安全生产费用。 |
文明施工费 |
1.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及标牌的购置、安装费用。 2.临时围挡墙面的美化(内外抹灰、刷白、标语、彩绘等)、维护、保洁费用。 3.现场临时办公及生活设施包括办公、宿舍、食堂、厕所、淋浴房、盥洗处、医疗保健室、学习娱乐活动室等墙地面贴砖、地面硬化等装饰装修费用,以及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采光、防火要求的设施费用。 4.现场出入口、施工操作场地、现场临时道路硬化、拆除、清运及弃渣费用。 5.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保洁费用、现场卫生保洁费用。 6.现场临时绿化费用。 7.控制扬尘、噪声、废气费用。 8.临时设施的保温隔热措施费用。 9.临时占道施工协助交通管理费用。 10.施工围挡封闭施工费用。 11.建筑施工垃圾清运及弃渣费用。 12.易洒漏物质密闭运输费用。 13.现场临时医疗、救援及保健物品的配置费用。 14.生产工人防暑降温费、防寒保暖费用。 15.其他文明施工费用。 |
环境保护费 |
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
临时设施费 |
包括临时办公、宿舍、食堂、厕所、淋浴房、盥洗处、医疗保健室、学习娱乐活动室、材料仓库、加工厂、施工围墙、人行便道、构筑物以及施工现场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沿外边起50m以内的供(排)水管道(沟)、供电管线等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和摊销等费用。 |
注:
1.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生的地上、地下设施与建筑物的临时保护措施项目,包括对已建成的地上、地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园林绿化和电力、通信、给排水、油、天燃气管线等城市基础设施进行覆盖、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2.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及设施设备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3.生产工人防暑降温费未包含高温补贴费,发生时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4.工程排污费按国家及本市环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附表2:
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
项目名称 |
计费基础 |
计费标准 |
||
建筑工程 |
工业建筑 |
工程造价 |
3.37% |
|
民用建筑 |
工程造价 |
3.74% |
||
构筑物 |
工程造价 |
3.33% |
||
装饰工程 |
人工费 |
10.76% |
||
土石方工程 |
开挖土石方量 |
0.85元/m3 |
||
安装工程 |
人工费 |
19.11% |
||
仿古建筑工程 |
工程造价 |
3.14% |
||
园林绿化工程 |
人工费 |
7.38% |
||
房屋修缮工程 |
工程造价 |
3.20% |
||
道路工程 |
工程造价1亿以内 |
2.90% |
||
工程造价1亿以上 |
2.61% |
|||
桥梁工程 |
工程造价2亿以内 |
3.07% |
||
工程造价2亿以上 |
2.80% |
|||
隧道工程 |
工程造价1亿以内 |
2.80% |
||
工程造价1亿以上 |
2.54% |
|||
其他市政工程 |
工程造价 |
2.53% |
||
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 |
工厂预制梁(PC梁、箱梁、U型梁等)及铺轨工程 |
工程造价2亿以内 |
2.26% |
|
工程造价2亿以上 |
2.13% |
|||
桥梁、高架区间、高架车站工程 |
工程造价2亿以内 |
3.57% |
||
工程造价2亿以上 |
3.30% |
|||
地下区间、地下车站工程 |
工程造价1亿以内 |
2.80% |
||
工程造价1亿以上 |
2.54% |
|||
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机电设备工程 |
人工费 |
19.11% |
注:
1.本表计费标准为工地标准化评定等级为合格的标准。
2.计费基础:建筑、构筑物、仿古建筑、房屋修缮、道路、桥梁、隧道、其他市政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均以税前工程造价为基础计算;装饰工程(含幕墙工程)、安装工程(含市政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按人工费(含价差)为基础计算;土石方工程(不含建、构筑物及市政工程基础土石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3.借土回填土石方工程,按借土回填量乘土石方标准的50%计算。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筑、装饰、仿古建筑、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土石方、其他市政等工程按相应建筑、装饰、仿古建筑、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土石方、其他市政工程标准计算。
5.以上各项工程计费条件按单位工程划分。
6.同一施工单位承建建筑、安装、单独装饰及土石方工程时,应分别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承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项目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建筑工程标准执行。
7.同一施工单位承建道路、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时,其附属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道路、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标准执行。
8.道路、桥梁、隧道、其他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计算按照累进制计取。例如某道路工程造价为1.2亿元,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如下:10000万元×2.90%=290万元,(12000-10000)万元×2.61%=52.20万元, 合计=290+52.20=342.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