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研学旅游示范基地(营地)评定和管理规范》的通知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研学旅游示范基地(营地)评定和管理规范》的通知
青文旅规〔2021〕2号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研学旅游示范基地(营地)评定和管理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青岛市研学旅游示范基地(营地)评定和管理规范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青岛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 

青岛市研学旅游示范基地(营地)评定和管理规范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8〕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 ( 国办发〔2019〕41号)和《“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有关精神,有效指导研学旅游示范基地(营地)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和运营,着力丰富研学旅游产品供给,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参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2016)等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在《青岛市研学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和管理细则》(试行)基础上,结合青岛近年来研学旅游开展情况进行了修订,对研学旅游示范基地(营地)建设和管理的申报原则、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退出与撤销机制、支持与监管机制等进行了规范,适用于各类研学旅游示范基地(营地)的评定和管理。

本规范所指的研学旅游基地是以面向全体研学旅游参与者开放,资源价值突出,具备研学旅游所需的交通集散、设施配备、人员配置、研学产品、机制保障、服务和管理功能等条件,兼具旅游和教育功能的场所。研学旅游营地是在研学旅游基地基础上,具有一定规模的用餐和住宿条件,管理制度、服务、交通、安全等配套更加完善,研学旅游产品更加丰富的研学旅游基地。青岛市研学旅游示范基地(营地),是指研学旅游所需各项条件突出,形成一定示范效应的研学旅游基地(营地)。

第一条  申报原则

(一)普及性。研学旅游基地(营地)应面向全体市民和游客开放,保障每个研学旅游参与者都能享有均等的参与机会。

教育性。研学旅游基地(营地)应具有较强的自然、历史、文化和科学等方面的资源价值,能够融合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文化教育、自然科学教育、生活实践教育等多个领域综合教育内容,开展研究性学习体验活动。

(二)实践性。研学旅游基地(营地)各项活动应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注重参与者的综合实践和体验,基地和营地应具备实践体验所需的器材、场地或教室等。

(三)效益性。研学旅游基地(营地)应坚持社会效益为主,最大限度满足研学旅游参与者的学习体验需求;同时应提供研学旅游活动相配套的文创产品、餐饮、娱乐、住宿等消费产品和服务,体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四)游憩性。研学旅游基地(营地)应结合自身资源特点,寓教于游,提供一定的参观、游览、休闲体验等活动。

(五)安全性。研学旅游基地(营地)应拥有完整的接待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具有一定的研学旅游活动接待经验等。

第二条  研学旅游主题分类

研学旅游基地(营地)应具有蓝色海洋、时尚人文、历史文化、科技智造、自然生态、运动康养等研学旅游主题中的一类或多类,并在此基础上开发相应的研学旅游产品。

(一)蓝色海洋研学类

指利用青岛海洋资源优势,开发的供研学旅游参与者学习体验海洋自然、人文知识等领域的各类研学旅游产品。具体包括:发挥海洋科技优势,海洋科技、海洋工业、海洋国防、海洋生态等系列研学旅游产品;挖掘海上丝绸之路、东夷渔盐文化、港口文化、海洋民俗等海洋文化资源,开发的海洋文化类研学产品;发扬“奥运文化”“帆船文化”“航海文化”等主题元素,开发的海洋运动研学产品;挖掘海洋自然资源优势,开发的海洋自然探索类和海洋渔事体验类研学产品等。

(二)时尚人文研学类

指利用青岛城市风貌、影视文化、时尚艺术展览等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的有助于研学旅游参与者学习体验青岛地域文化以及影视、艺术等特色时尚文化类研学旅游产品。具体包括:依托青岛的欧陆风情区、八大关等历史风情街区,呈现百年建埠史料、建筑、生活习惯和文化传承,感受青岛地域文化的研学产品;借助青岛灵山湾文化产业园东方影都和“天然摄影棚”青岛市区风情及相关博物馆景点,展现青岛影视文化的研学产品;借助艺术展览、节事活动等形式,开展艺术学习鉴赏、阅读、手工艺制作等特色艺术体验活动等。

(三)历史文化研学类

指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相关主题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场所等资源,开发的能够引导研学旅游参与者学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红色文化等方面内容的研学旅游产品。具体包括:依托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民俗、技艺的学习和体验活动;拓展博物馆的收藏、陈列、研究、宣教等功能,开发的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类研学产品;以红色教育基地为场所,开展的爱国主义教育、党史国史教育等研学活动等。

(四)科技智造研学类

指科技馆、科技创新基地、大型知名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国防科工遗产开发旅游区等资源单位,利用其科技、智能制造等资源优势,开发的引导研学参与者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树立国家安全观、增强科学精神的研学旅游产品。具体包括:以智能家电、轨道交通为主导,以纺织服装、石油化工、食品饮料为基础,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为新引擎,开展的工业遗产资源参观、生产流程体验、特色产品制造、品牌文化与科学技术学习体验等研学活动。

(五)自然生态研学类

指结合农林渔牧生产的美丽乡村、特色小镇,以及植物园、动物园、生态园区、自然保护区等资源开发的能够帮助研学参与者在研学体验的过程中获得回归自然的体验感,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的研学旅游产品。具体包括:围绕乡村振兴、渔家风情、田园农耕和果实采摘,开展形式多样的生产体验活动;依托山水林岳、自然生态园区等自然资源开展的自然生态研学等。

(六)运动康养研学类

指利用体育运动基地、休闲健身、康养等资源,开发的能够有助于研学旅游参与者学习体验的各类时尚体育运动、健康教育活动。具体包括:以运动体育场馆、运动旅游小镇以及运动节事等为依托,开展的体育技能、健身等学习体验类研学旅游产品;为研学旅游参与者提供中医药、医学卫生、健康教育等康养学习体验的研学旅游产品等。

(七)其他类

指除一至七项之外的其他主题的研学旅游类别。

第三条  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接待数量。累计接收参加研学旅游活动的游客不少于1万人次。

2. 基础设施。设施和教具布局、线路规划合理,能充分满足研学需要;有特定人群设施,包括残疾人轮椅、盲道、无障碍设施等;标识系统数量充足且布局合理、方便阅读、无错误、位置和高度合理;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3.卫生设施。垃圾箱(桶)外观清洁,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分类设置;环境卫生良好,出入口可视范围和基地内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刻乱画、乱丢乱吐现象;厕所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厕位数男女比例合理、有第三卫生间、有无障碍厕位。

4.医疗保障。设有医务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日常药品及必要急救救护设备。

5.投诉管理。投诉处理制度健全;有投诉箱、意见簿;投诉处理记录完整。

6.安全承诺。近一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

接待由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基地,应已获得青岛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认定的“青岛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

申报单位符合以下类别中条件之一的,基础条件可以认定为满分。主要包括:具有较高资源价值、能够提供相应的研学旅游产品和活动的国家3A级及以上的旅游景区、三级及以上博物馆、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的景区、市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景区化村庄、精品文旅小镇等乡村旅游示范单位、体育旅游、康养旅游等产业融合示范基地、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等。

(二)研学旅游示范基地条件

1.法人资质。申报单位具备法人资质。法人可以是项目单位本身,也可以是项目单位的主管单位。如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经营项目的,应取得相应经营资质。

2.资源价值。具有比较明显的主题特色;具备依托青岛蓝色海洋、时尚人文、历史文化、科技智造、自然生态、运动康养等旅游资源基础,开展研学旅游服务的主题内容、市场价值等;具有一定的综合消费功能。

3.运行情况。对公众正式开放,正式运行1年以上,且运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强接待能力,并有稳定的研学旅游参与者接待量;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4.研学专区。设有研学活动与体验的专门区域,具备研学、游览、体验、教育等必需硬件。

5. 研学专员。配备研学旅游专员,负责对接游客的研学实践工作,提供面向研学团队的专业讲解和指导服务;研学专员拥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6.研学产品(课程)。开设1种类型以上的研学旅游活动主题项目;能根据客源群体情况开发系统化、多主题、多时段、多龄段、多素养、有深度相融合的研学旅游产品;每种类型的研学主题项目至少包含2个研学旅游产品(课程);每个研学产品(课程)必须有完整的实施方案、研学大纲和研学手册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研学产品(课程)可以根据团体需求预约讲授,或者根据研学旅游参与者要求随机安排集中讲授;具有节事、演艺、科普教育等研学旅游文化体验活动;具备研学电子解说系统和电子讲解设备,能够设置多语种研学讲解词或资料。

7.收费公开合理。研学旅游收费合理,并通过一定方式向研学旅游参与者公示或提前告知。

8.信息化服务。设有专门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全年开放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公开;服务信息准确完整、更新及时、查询便捷。

9.安全保障。各类安全设施应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且设备运作良好;具有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安保人员足额配备到位;危险地段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完善,特殊地段有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专人看守;有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系统;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社会反响强烈的群体性事件。

(二)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