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打造全省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的实施意见
青西新管发〔2023〕4号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区直属企业: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根据省人社厅《
关于开展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01号)要求,推进新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目标,率先在全省建成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获批“全省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单位”为契机,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强化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切实让劳动者就业创业有机会、职业发展有平台、就业权益有保障,推进新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工作目标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举措,形成促进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的机制,推进打造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就业生态,实现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劳动者对就业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2023年至2025年,每年实现全区城镇新增就业7万人以上,政策性扶持创业5000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2万人以上,引进各类人才6万人以上,保持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到90%以上,打造全省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率先建成高质量就业引领区、高层次人才集聚区、智慧公共服务先行区。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健康优质的就业市场环境
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市场环境,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逐步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机构诚信服务的就业市场发展新格局,人力资源实现高效配置。
1.促进经济与高质量就业协同发展。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健全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和深度融合。突出抓好“5+5+7”重点产业吸纳就业工作,围绕做优做强船舶海工、智能家电、高端化工新材料、汽车、高端装备五大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芯屏”、海洋生物医药、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影视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现代商贸、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旅游、会展七大现代服务产业,创造更多高质量的就业机会。鼓励各产业链“链主”企业发挥主引擎作用,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团开展人才招聘活动。出台《强化靠前服务保障 切实满足重点产业用工需求专项行动方案》,统筹解决新区重点产业园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用工问题。推广“智找活”产业人才供需通平台,实现政校企信息共享、人才供需及时对接洽谈。建立“四新”经济促进就业联动支持机制,扩大平台经济、分享经济等就业规模。完善就业创业与乡村振兴促进机制,进一步促进居民就近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发展局、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区新经济发展促进中心(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进“校城融合”促大学生就业。着力提高驻区高校毕业生留区率,支持驻区高校围绕新区产业规划和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完善学科设置和人才培养体系。探索大学生联合培养、实习实训等校企合作模式,大力实施大学生聚青行动和实习见习计划。加大校园引才、访企拓岗力度,通过举办“青才实训营·起航西海岸”校企对接洽谈会、走进新区企业等活动,为驻区高校毕业生留区就业提供丰富岗位资源。建立研究生实习基地,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发挥新区职业规划导师团、校园引才大使作用,加强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继续实施“优选计划”和“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提高国有企业新增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例,确保不低于50%,招聘计划向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倾斜。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委组织部、区招才中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团区委
3.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出台《坚持需求驱动 加快引进培育高技能人才专项行动方案》,加强新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就业技能培训与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发布紧缺急需专业和职业目录,加强对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的技能培训政策引导。健全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技能培训提档升级,创新技能培训模式,整合培训项目,打造企业职工岗前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金蓝领”培训、特种作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五位一体”技能培训“服务包”。开设更精准、更专业、更符合企业和人才需求的培训课程,加大培训补贴资金等支持政策倾斜力度,推动培训工作提档升级。面向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军人等群体,大力开展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扩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规模,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岗位技能需求,开展“订单式”“一对一”精准培训,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大军。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
4.以人力资源产业水平提升促就业。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政策,加大优秀人力资源品牌培育力度,进一步学习借鉴先进地区人力资源企业发展模式,推进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根据新区产业布局,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加大人力资源行业头部企业引进力度,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加强企业人才需求、人才流动、薪资条件等大数据分析应用,促进产业链、人才链精准耦合,推动人力资源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按照省市工作要求,2023年至少规范发展一处公益性质的“零工之家”,构建人力资源灵活配置新生态。建立外地劳务协作站,开展跨区域劳务合作。通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优秀品牌推选活动,促进人力资源机构引进和培育相结合,提升新区人力资源行业高端化发展水平,推进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猎头产业园发展,推动人力资源企业集聚,打造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业集群,至2025年,规上人力资源机构总数达120家,主营业收入达75亿元。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招才中心、区财政局
(二)打造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环境
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和智慧化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为全社会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健全失业监测预警、失业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强化对部分地区、行业规模性失业的监测,建立应对预案和工作机制。
1.深化政务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加快流程再造,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全力打造“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服务环境,提高“零跑腿”和“网上办”的比例。完善政务服务管理,实施“综合柜员”服务机制,推行“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模式,持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效能。依托省级人社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人社公共服务跨区域通办,提高协同服务效率。升级打造“温暖人社”品牌,推广“智慧人社”应用程序,将重点事项接入省、市移动端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服务事项“掌上办”。推进人社业务事项下沉,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镇(街道)社保专员队伍、功能区就业人才服务专员队伍,实现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均等化。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
2.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实施重点群体就业服务援助计划和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促进重点群体充分就业。加强西部镇(街道)农村居民就业指导力度,用好村(社区)劳务经纪人,通过推广“智找活”产业人才供需平台,支持现代农业和新业态招用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灵活就业、充分就业。加快人才市场供需信息传递速度和加大扩散范围,进一步拓宽求职招聘渠道,着力缓解摩擦性失业问题。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开展残疾人技能提升、自主创业、居家就业扶持等工作。加强退役军人就业保障,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就业。举办妇女、军嫂专场招聘会,促进妇女就业。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区妇联
3.以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到基层开展创新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探索开展“创业集市”活动,通过大学生创业、农村电商、文创旅游、技能创业等专场活动,精准为创业人员推送创业经验,提供创投机构、金融机构、人力资源机构等各类创业“资源包”。出台完善创业载体建设奖补政策,加大政策落实力度,鼓励企业、投资机构等社会力量,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等创业载体,提供低成本、多要素、便利化创业服务。通过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评审,打造一批带动能力强、孵化成效明显的孵化平台,为初创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政府投资建设或经认定的区级以上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群体免费提供。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打造宜业乐业的就业政策环境
推动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等经济政策和人口、教育等社会政策聚力支持就业,加大对企业和劳动者就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形成普惠共享的就业政策体系。
1.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促进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财政、投资、产业等政策协同联动,建立重大项目引进与解决就业能力相匹配的机制,将提供岗位数量、质量、结构、层级等就业贡献度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评价指标,以高质量招商引资带动就业扩容提质。制定实施宏观政策时充分考虑对就业的影响,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强化重点项目“一对一”服务保障,提升重大政策规划、工程项目、产业布局对就业的促进作用。持续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全面落实企业引才奖励政策,对新区招才引智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进行奖补,健全就业、创业、培训、服务、劳动权益保障“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大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供给,探索出台促进线上直播带岗、多渠道灵活就业、以工代赈吸纳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就业创业促进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招商中心、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2.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权益保障政策。坚持完善和落实在新区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政策,让已经稳定就业的外地人员在子女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居民相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减轻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压力。推广市民“一家亲”小程序,提升新区社会治理水平。大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推动来区务工农民工、产业工人市民化,增强来区就业人员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社会治理中心、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总工会
3.营造良好劳动环境。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劳动者参保率。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广的投入,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完善医疗保障、兜底救助制度,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协商协调机制,落实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和发挥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指导企业合理增长职工工资水平。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职业健康。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机制,将欠薪企业负责人纳入重大欠薪“黑名单”。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和电子集体合同普及,加大劳动用工日常巡查、常态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力度,组建劳动关系协调人才队伍,强化劳资矛盾隐患多元预防和源头化解。发挥“施工总承包企业优薪联盟(1+1)”作用,严格落实工资保证金、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妥善解决欠薪突发事件。建立镇(街道)全覆盖的劳动争议案件裁前调解机制,打造律师团队劳动争议综合服务工作站,提高仲裁服务效能,确保按期结案率95%以上。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
(四)打造积极向上的就业文化环境
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和“双创”精神,鼓励劳动者通过勤劳创新、就业创业实现增收致富,营造良好的就业生活氛围,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
1.营造青年人才就业创业文化氛围。积极打造与广大青年人才发展相适应的成长空间和发展平台,提供优质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打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与青年人才的对接渠道,定期开展信息交流活动,激发青年人才创造活力。进一步丰富青年社交场景建设等“软件”,打造立足于青年群体的青年社区,营造夜跑经济、“哈舅”文化、“蛤蜊青年磁场(GALAHUB)”青年社交平台、电竞直播等时尚、多元和富有活力的城市文化氛围,让更多青年人才感受到城市的温度,提高新区对青年人才的吸引力,让广大青年人才愿意在新区安心扎根、成家立业。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招才中心、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团区委、区新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2.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培训培养体系,2025年底,全区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实现全覆盖,积极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着力提高产业工人政治、社会、经济地位,引导推动更多青年热爱钻研技能、追求提高技能,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建立产业工人工资薪酬增长机制,全力打造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集聚高地。定期开展劳模、工匠、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并对选树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和激励。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总工会
3.打造“来了就是新区人”服务品牌。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加大各类人才引进力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实施“梧桐树”聚才计划,加大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中介机构、重点企业持续加大青年人才招引力度。发展人才集聚片区,通过配租配售、市场化运作,打造人才社区(小镇)或青年创业城,多渠道筹集、多主体供应人才住房。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激励政策,积极落实人才引进落户、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新引进研究生生活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来区就业创业。完善人才关心关爱机制,定向推送就业帮扶政策,广泛宣传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就业有为、创业有功、共同致富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招才中心、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团区委、区总工会
(五)打造公平公正的就业法治环境
坚持保障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导向,创新完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体制机制,提升劳动关系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法治人社建设。争创“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全面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解决人民群众在就业、创业、社保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把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统一起来,动态调整人社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服务。全面实行重点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人社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可倒查,执法对象权益可维护。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消除就业歧视,打造公平就业环境。建立劳动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消除性别、户籍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等就业歧视现象,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推动落实工时、休息休假制度,加强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建立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联合信用监管及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加强对新业态企业用工违法行为的联合预警防控。针对新业态企业劳动用工特点,推进劳动关系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政府、企业、职工三方协调机制作用,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区工商业联合会
3.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积极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人社领域的法律知识宣传。发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引领作用,以及企业职工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主体作用,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教育引导,培育“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和谐文化。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作用,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区域性创建活动,并由工业园区向镇(街道)、村(社区)拓展。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及和谐使者评选、小微企业劳动关系托管试点,开展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单位和示范工业园区培育工作,强化劳资纠纷预防,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工商业联合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1月)。全面启动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细化各责任单位任务分工,形成推进合力,确保高标准启动。
(二)推进实施(2023年2月至2023年12月)。组织各责任单位全面落实既定目标任务,力争到2023年底,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运行机制主体架构基本形成。
(三)中期评估(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客观评价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成效,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对策建议,修订完善各责任单位年度工作任务。
(四)巩固提升(2024年7月至2025年10月)。坚持巩固成果、稳步提升的原则,狠抓修订后的目标任务落实,将新区建成走在前列、全国一流的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
(五)评估验收(2025年11月至2025年12月)。迎接省人社厅对“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的评估验收,并梳理总结创建工作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和组织保障。加强党对就业工作的领导,为推动创建工作实施与高质量推进提供坚强的政治领导和组织保障。把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总揽、协调各方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部门、单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凝聚就业工作合力。进一步压实各大功能区、各镇(街道)责任,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发挥人民团体和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积极性。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统筹各类资金资源支持就业创业,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等支持补助资金,优化适用范围和支出结构。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资金风险防控,对就业创业政策的受理、审核进行全程监督,切实保证资金安全。扩大就业领域社会资本进入,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在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将宣传工作与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紧密结合,做好实施进展及成效宣传。深入挖掘就业创业、职业发展、就业权益保障的典型事迹,依托各级媒体宣传新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广泛听取民情民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全社会营造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充分发挥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创建工作的督导作用,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就业创业考核,强化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的督查,开展定期调度和监测分析,确保创建事项推进落实,对落实目标不力的,及时督导整改。
附件:1.坚持需求驱动 加快引进培育高技能人才专项行动方案
2.强化靠前服务保障 切实满足重点产业用工需求专项行动方案
附件1
坚持需求驱动加快引进培育高技能人才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引进培育高技能人才,加强新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满足重点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助推新区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促进技能人才高质量充分就业,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技能强区工程,将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 围绕新区“5+5+7”重点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着力构建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助推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区每年新增技能人才2万人以上,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到2025年,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10万人。
二、工作措施
(一)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加大技能人才引进力度
1.搭建“智找活”产业人才供需通平台。创建“智找活”产业人才供需通平台,吸引新区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机构及省内外院校资源入驻,加强人力资源供需信息登记,促进供需双方批量精准对接,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持续完善“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和“技能型人才需求目录”,常态化发布职位信息和人才需求,促进人才要素向新区精准流动。利用青岛市人社局官方招聘网站、“职海冲浪”“就业街小圆桌”等渠道,线上发布招聘信息,广揽人才。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招才中心、区教育和体育局、人才生态产业集团、青科集团(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开展技能人才专猎系列活动。面向集成电路、光电显示、先进制造业等新区重点产业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岗位征集工作。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主题招聘活动,定期赴国内一线城市、“双一流”高校、驻区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招才引智名(高)校行”等推介交流引才活动,精准引育“芯屏”科研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招才中心、区教育和体育局
3.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引才行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优势和人才库优势,搭建重大项目对接服务平台,促进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时对接新区新引进重大项目,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陪跑”活动,为重点项目招才引才,着力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技能人才。依托新区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服务外包协会、公共就业服务协会等社会组织,引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服务机制、服务业态和服务模式等方面创新发展,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供给,开发更多个性化、定制化、多元化的服务产品。通过直播带岗产业园,常态化、精准化举办重点产业项目直播带岗活动,持续满足新区企业技能人才需求。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
(二)围绕企业用工需求,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1.实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聚焦新区“5+5+7”重点产业以及新就业形态行业,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贯穿产业工人职业发展全过程的企业职工岗前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金蓝领”培训,深入实施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全面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大功能区、各镇(街道)
2.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认定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和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在技能培训、带徒传技、技能攻关的引领带动作用,每年创建新区技师工作室10家。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职工规模较大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每年扶持建立20家以上。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基地、教学工厂,放大行业培训效能。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和体育局
3.加快发展高质量职业(技工)教育。围绕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对接省内外高水平职业院校,着力引进集成电路、光电显示、先进制造业等相关专业重点职业院校,引导其通过建立分校区、共建研究院、共同培养所需技能人才等形式落户新区,加快推进新区职业教育发展。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技工学校,推动形成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梯次发展、有序衔接、布局合理的新区技工教育体系。深化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改革,支持现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根据新区重点产业链人才需求,灵活设置专业和课程,优化学科布局,提高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的市场匹配度,力争每年培育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探索新区特色学徒制,鼓励、引导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建现场工程师学院,根据企业岗位人才需求,联合开展学徒培养、招生考试评价、双师结构教学,培养一大批优秀的现场工程师,满足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人才需求。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国资局、区工商业联合会
5.深化人才定制培养。围绕新一代半导体、高端化工新材料等九大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以及新型显示产业园、集成电路产业园、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园、氢能与储能产业园等新兴产业园,征集校企合作意向,组织意向企业走进省内外院校,“一对一”或“多对一”洽谈校企合作事宜,通过建立“二级产业学院 ”“企业冠名班”“产业人才培养学院”达成长期合作关系,实现院校直接服务企业的人才培养模式。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招才中心、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才生态产业集团
(三)围绕人才成长需求,加强技能人才评价选拔
1.全力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扩面。围绕重点产业、重点用工企业,以及数控车工、汽车装调工、高低压电工、焊工等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以企业自主评价为重点、第三方评价为突破口,着力提升技能评价供给能力,推动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面向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拉单列表落实责任,加强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政策宣传、企业备案服务和质量督导。力争每年新增技能人才3000人以上,力争到2025年全区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大功能区、各镇(街道)
2.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大赛。鼓励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产业,设置赛项开展技能竞赛,强化技能竞赛与产业发展融合对接,加大对重点赛项的支持力度。积极举办工业机器人、焊工、电工、无人机、中式烹调等区级职业技能大赛,高质量承办市级以上各类高层次职业技能大赛,强化大赛选拔和引领作用,支持通过竞赛和获得荣誉晋升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激发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各大功能区、各镇(街道)
3.加大高技能人才评选力度。加强对国家、省、市级高技能
人才推荐申报工作,组织优秀高技能人才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加大“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齐鲁首席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参选力度,提高获评人员比例。实施新区工匠培育工程,每年选树培育“金凤凰工匠”5名、“新区工匠”10名,评选一批技能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招才中心、区总工会、区财政局
(四)围绕留人聚才需求,加强技能人才激励保障
1.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行技能价值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开展企业工资分配调查,鼓励和引导企业综合考虑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战略、发展阶段等因素选择适合的薪酬定位策略,建立管理序列、专技序列、技能序列的薪酬分配体系,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结合推行企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引导企业建立技能水平与薪酬等级挂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