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经我局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明确经营性项目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厦资源规划〔2021〕40号)予以废止。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明确经营性项目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全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