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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通”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申请与领取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通”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申请与领取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21〕306号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

  为贯彻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升工作效率,我委联合“北京通”APP推出在线办理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申请、补贴领取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申请

  (一)符合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除可通过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提出市场租房补贴申请外,也可通过“北京通”APP网上申请。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在“北京通”APP按页面提示内容进行填报并签署申请承诺及授权书,拍照上传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等相关证件。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通过“安居北京住房保障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安居北京”系统)中的资格申请待受理模块查询网上申请信息。

  (三)街道 (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审查申请人填报及上传的附件材料,信息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安居北京”系统标注相关情况将申请人申请信息退回,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可在“北京通”APP中重新修改相关信息并提交。

  对受理家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京住审〔2015〕41号)规定核查家庭情况。

  经审核,符合市场租房补贴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备案通过后可通过“北京通”APP查看结果。

  (四)街道 (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须对网上受理市场租房补贴申请家庭做好纸质档案材料管理工作,及时下载打印并整理归档,一式两份,包括《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申请表》,申请承诺及授权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上传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登记、住房及家庭特殊情况等相关材料凭证。

  二、市场租房补贴领取登记

  (一)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与出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应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同时须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备案通过后,市场租房补贴申请人可登陆“北京通”APP办理在线补贴领取登记手续。

  (二)申请人在验证身份信息后,需在线完成以下事项,包括:填写租赁平台备案编号、拍照上传《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银行卡信息填报、《知悉与承诺》电子签名。

  (三)街道 (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关于市场租房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京建法〔2015〕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 京建法〔2021〕6号)等文件要求核查家庭情况。

  (四)街道 (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查发现信息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安居北京”系统标注相关情况后将申请信息退回,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在“北京通”APP中重新修改相关信息并提交。

  (五)街道 (乡镇)核查信息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提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复核通过的,市场租房补贴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申请人可通过“北京通”APP查询补贴领取手续办理进度。

  (六)开展告知承诺试点工作的区、街道办事处,应当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北京通”APP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申请及领取登记上线后,本市同时受理市场租房补贴线下资格申请、补贴领取登记。为做好线上、线下并行的市场租金补贴申请、发放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在线办理的市场租房补贴家庭,各区、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仍按照原市场租房补贴政策的相关规定制发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