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闽人发〔2013〕6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1979-2014年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闽人社发〔2017〕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公务员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和省农业厅人事处联系。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3年7月2日
福建省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为加快我省茶叶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茶叶制作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茶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制茶专业特点,现就我省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评审条件。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等工作,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制茶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茶产业事业,遵照《
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规范产业发展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省茶产业发展服务。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制茶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制茶专业技术工作8年或取得制茶工程师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制茶专业技术工作11年或取得制
茶工程师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制茶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制茶工程师5年以上。
第四条 专业知识要求
一、系统掌握茶叶生产、加工、拼配、烘焙、产品开发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在茶叶生产、加工技术等方面有比较深入的研究;
二、熟练掌握茶叶生产、加工的工作流程和制作技艺等相关专业知识,如熟悉茶叶初精制加工技艺、形成茶叶独特“色、香、味、形”品质特征的基本原理、影响控制茶叶品质特征的工艺技术,擅长毛茶和精茶品质审评及综合分析等;
三、掌握与茶叶生产、加工相配套的各类操作规范和规程等相关专业知识,如茶叶机械操作与保养、茶叶的检验和包装、产品营销及质量法规等相关知识;
四、熟练掌握茶叶加工技术国家标准、福建省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自己制定的标准;
五、熟悉《
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及其他与茶叶专业有关的政策、法规;
六、能够掌握茶叶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发展前沿。
第五条 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第五条和一至四条件之一:
一、茶叶生产组织管理。掌握茶叶现代生产技术管理方法,独立或主持制定茶叶初制或精制加工生产计划,承担较复杂的茶叶生产组织管理工作,有独立解决茶叶生产、加工技术疑难问题的能力,在改进茶叶品质、提高制优率、减少低档茶、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二、茶叶生产加工技术。熟悉茶叶生产加工各工序中各项主要专业技术指标,掌握影响形成茶叶独特“色、香、味、形”的关键工艺技术。作为技术负责人,能根据鲜叶的优劣品质,调整和设计适宜的茶叶初制加工工艺技术;或根据毛茶的品质特点,制定和安排合理的茶叶精制加工工艺流程,生产的茶产品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
三、茶叶科研和技术创新。熟悉国内外茶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吸收、采用国内外茶叶生产、加工先进技术,能运用茶叶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组织茶叶生产加工技术科研攻关,曾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茶叶加工相关技术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人员提出茶叶加工工艺技术革新建议和技术方案,或改进1项以上新技术、新工艺,参与研究设计、开发创制的茶叶新产品,有较好的国内外市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茶叶生产标准制定。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五名)参与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产品标准或技术规程,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实施;积极参与“茶叶安全体系建设”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