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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北京主题旅游休闲场所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北京主题旅游休闲场所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旅发〔2013〕16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京文旅发 〔2023〕 4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旅游委(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 国发〔2009〕4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旅游业文件的意见》(京政发〔2010〕28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首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为培育北京旅游产业发展新增长点,推动旅游资源多样化,引导观光游向休闲体验游转型,促进新兴的北京主题旅游休闲场所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旅游业的整体质量和效益,现将《促进北京主题旅游休闲场所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3年5月29日


附件

关于促进北京主题旅游休闲场所发展的若干意见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 国发〔2009〕4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旅游业文件的意见》(京政发〔2010〕28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首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为培育北京旅游产业发展新增长点,推动旅游资源多样化,引导观光游向休闲体验游转型,促进新兴的北京主题旅游休闲场所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旅游业的整体质量和效益,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方向
(一)范围界定。北京主题旅游休闲场所(以下简称“主题场所”)是指在我市区域范围内,体现北京特色,文化主题突出,体验性强,创意特征显著,设施完善、服务规范的以旅游休闲为主要功能的体验场所。主题场所类型包括主题活动场所、主题展览场所、主题修学场所、主题中医养生场所和主题精品酒店等多种形式。
(二)指导思想。以“规范经营、品质提升、产业引导、推广促进”为指导思想,通过深入挖掘和推广一批以文化为核心,以创意为主要开发模式,大力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