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重大项目提级会商办法的通知
日政办字〔2020〕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日照市重大项目提级会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日照市重大项目提级会商办法
为提高项目谋划深度、招引质量和落地成功率,现就开展重大项目提级会商(简称“提级会商”),加强可行性、可落地论证,制定办法如下。
第一条 提级会商是指对区县(园区)谋划、招引的投资额较大、资源要素需求较多、政策和规划存在约束等的重大项目,在处于意向性投资阶段、未进入立项程序前,提请市级进行原则性审查会商。
第二条 提级会商由市重大项目落地调度会商中心(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服务、应急管理、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参加,必要时邀请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内专家参与。
第三条 提级会商主要围绕政策、规划、要素三个方面开展联合审查:
(一)政策审查。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环保等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区县(园区)产业定位。
(二)规划审查。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土地利用等总体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
(三)要素审查。重点审查是否有保障项目落地的土地、能源消费、煤炭消费、污染物排放总量等资源要素空间。
第四条 需要提级会商的项目,由区县(园区)负责每月汇总上报,也可由项目单位通过日照新动能重大项目可视化督导服务平台“惠企端”随时直报。对特别重大的项目,由市重大项目落地调度会商中心安排专人上门服务。上报的项目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
(三)项目拟建规模、内容;
(四)项目投资匡算、资金来源;
(五)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划;
(六)项目选址,土地、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