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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建设档案利用规定》的通知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建设档案利用规定》的通知

青建规字〔2022〕6号

USHUI.NET®提示:本规定自2023年1 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 1 月 7 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市城乡建设档案利用工作,我局制定了《青岛市城乡建设档案利用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