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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既有建筑幕墙工程维护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既有建筑幕墙工程维护管理的通知
京建质〔2005〕89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3年11月11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京建法〔2013〕18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区、县建委,各建筑幕墙使用(管理)单位:
近年来,随着建筑幕墙施工技术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建筑幕墙被广泛应用于办公楼、饭店、商业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为了加强既有建筑幕墙维护管理,确保安全,现将既有建筑幕墙维护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筑幕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幕墙工程使用(管理)单位提交《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幕墙的设计依据、主要性能参数及幕墙结构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二)幕墙使用注意事项;
(三)环境条件变化对幕墙工程的影响;
(四)日常与定期的维护、保养要求;
(五)幕墙主要结构特点及易损零部件更换方法;
(六)备品、备件清单及主要易损件的名称、规格;
(七)施工单位的保修责任,保修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
二、施工单位在建筑幕墙交付使用前,应当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