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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

闽自然资发〔2022〕82号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自然资源部于2022年11月8日出台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3年l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办法》,现就做好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根据《办法》规定,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资质专业类别分为三类,分别是: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乙级资质(新设、延续、变更、补证、注销)的申请和办理。自2023年1月1日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在法定工作日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办理甲、乙级资质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月1日,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活动。

  二、办理时限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审批办理时限为自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乙级资质审批办理时限为自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甲级资质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新设、延续的办理时限不包括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环节。资质证书变更、补证、注销随时受理、按时办结。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单位,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具体材料清单与模板详见: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网上办事-地质、矿产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办事指南。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如下:

  (一)资质申请书需提交word与pdf两种文件格式,pdf版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事业单位社保缴交证明需盖“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公章(厦门市提供含二维码的社保缴交证明);企业单位社保缴交证明需有可供扫描查验真伪的二维码。

  (三)单位设备所有权材料指单位自有设备发票,租赁的设备不作为申报材料。

  (四)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相关业绩需包含专家评审意见并签字。

  (五)已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与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的单位,需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并公示单位基本情况与业绩材料,未在该平台公示的业绩不作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四、监督管理

  (一)明确职责分工。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乙级资质的监督管理;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协助省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二)严肃信用惩戒。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省自然资源厅将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申请事项,并按照程序将其列入地质勘查单位异常名录,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予以公示,一年内不予受理该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的,省自然资源厅将依法撤销其资质,并按照程序将其列入地质勘查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三年内不予受理该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

  附件:1-1.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审批办事指南

  1-2.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资质审批办事指南

  2-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审批办事指南

  2-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审批办事指南

  3-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审批办事指南

  3-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审批办事指南

  4.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变更办事指南

  5.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补证办事指南

  6.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注销办事指南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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