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生产企业征免增值税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生产企业征免增值税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2003.03.06 川国税函〔2003〕5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去年以来,各地严格执行《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生产企业征免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 (
川国税函〔2002〕14号
,以下简称《通知》),使我省饲料生产企业征免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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