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化国企国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国资企〔2017〕12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厦门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厦国资产〔2022〕142号)规定,现行有效,仍继续保留适用。
各市属国有企业、委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抓好近阶段我市国企国资改革各项重点任务的推进落实工作,市国资委制定了《关于深化国企国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工作方案》,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各企业、委机关各处室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深化国企国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工作方案》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关于深化国企国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扎扎实实抓好各项重点改革的推进和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稳妥推进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突出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制约企业发展的重点问题加快深化改革,已形成共识的加快推进,未形成共识的加快试点,分门别类推进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扎实推进,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坚持基层首创的原则。正确处理好顶层设计和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的关系,在坚持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框架下,充分调动企业深化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改革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坚持上下互动的原则。加强对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指导和引领,研究制定深化企业改革的配套政策。抓好跟踪督导,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对企业制定的方案、提出的政策要求和发现的困难问题,及时进行审核、作出反馈或帮助协调解决。
(四)坚持以点带面的原则。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问题的跟踪协调服务力度,着力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点带面推动其它企业深化改革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推动“四个一批改革发展”
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为中心,加快实施“四个一批”改革发展,加快企业调整结构与重组,加快转型升级发展,提高企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益。
1.混合发展一批企业。各企业集团要加快推动业务处于竞争领域的二三级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对于新增竞争性领域的投资项目,原则上应采取混合所有制的形式。要加快上市资源培育,推动有潜力的企业加快上市及挂牌“新三板”。市国资委制定出台有关政策予以指导推动。
重点项目:夏商农产品集团、古龙食品公司、水务环境科技公司、环能公司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股份制改造;中红医疗公司、中顺环保能源公司、路桥翔通公司、卫星定位公司等上市或挂牌新三板。
责任单位:夏商集团、轻工集团、市政集团、国贸控股、路桥集团、信息集团
协调处室:产权管理处、企业发改处
2.创新发展一批企业。各企业要加快创新转型发展步伐,积极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加大对创新项目、创新企业的投资,通过设立或参与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加大对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走出去”发展,在境外投资新设企业或开拓业务,设立或参与设立境外投资并购基金等,加大对国外先进项目的并购重组力度。市国资委将放宽企业投资创新企业、创新项目的管理权限,在业绩考核时将企业投资创新项目的亏损视同利润加回,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引导扶持企业创新发展。
重点项目:海翼集团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增加对自贸区、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区、软件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等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自贸区专业平台建设;建发集团投资文化创意、大健康产业;建发国际投资集团在境外开拓业务,象屿集团在印尼投资不锈钢冶炼一体化项目等。
责任单位:海翼集团、象屿集团、火炬集团、信息集团、海投集团、建发集团、路桥集团、国贸控股、港务控股
协调处室:企业发改处、统计考核处、产权管理处
3.重组整合一批企业。各企业集团要加快内部资源整合,压缩管理层级,减少管理链条。企业之间以股权合作的方式对相同业务进行重组整合,形成强强联合的局面。依托自身的竞争优势向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开展并购重组,进行专业化整合重组,做强做大产业链。
重点项目:港务集团内外部资源整合;翔业集团食品业务整合;建发股份下属昌富利(香港)贸易公司业务重组并分拆到香港主板上市;象屿股份整合上下游业务等。
责任单位:港务控股、翔业集团、建发集团、象屿集团
协调处室:企业发改处、产权管理处
4.清理退出一批企业。各企业应积极组织清理“僵尸企业”、空壳企业,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予以注销。加大清理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和低效无效资产,通过资产重组、破产清算、产权转让、资产变现、无偿划转等方式,退出不符合本企业发展方向的业务。积极做好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市国资委将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
重点项目:国贸控股、港务控股、旅游集团等企业下属“僵尸企业”的处置;翔业集团转让兆翔花卉全部股权。
责任单位:国贸控股、港务控股、旅游集团、翔业集团
协调单位:法规综合处、企业发改处
(二)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工作”
以激活企业经营活力为中心,积极开展“四项试点”改革,下放国有资本管理权限,完善企业的市场化经营决策管理机制,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1.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授权试点工作。选择业务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且具有一定资本投资运营基础的集团公司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对其进行相应的授权,培植其资本投资运营能力。
试点企业:建发集团、象屿集团
责任处室:企业发改处、产权管理处、组织人事处等
2.开展出资人派出董事试点。在市属国有企业现职领导人员中选聘2—3位具有财务会计或法律事务管理等专业能力的领导,由市国资委派出兼任2—3家企业的董事,探索对国有企业派出外部董事的机制。并适时开展专职董事、监事的人才库建设工作。
试点企业:旅游集团、安居公司等
责任处室:董监事工作处、组织人事处
3.开展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选择2—3家企业开展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研究探索开展经营管理人员就地转换身份成为职业经理人试点。
试点企业:象屿集团等
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4.开展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试点。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券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