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函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函

青自然资规函〔2023〕1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青政字〔2023〕4号)有关要求,现将《青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青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pdf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青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党的二十大报告从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对保障国家能源和矿产资源安全提出要求,作出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部署。为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国家资源安全战略、节约优先战略和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解决我市矿产资源供给能力不足、矿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不力、绿色矿业发展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统一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规划》,并完成了审批和发布程序。该《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二、编制过程

2020年6月,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开展了10个专题研究。2021年1月-2021年9月,采取召开工作对接会、座谈会、听证会、内部论证会和致函等方式,广泛听取了各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矿山企业代表和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规划》草案。2021年10月以来,先后征求市南区等10个区(市)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意见建议,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反复修改完善,按照《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继完成集体研究、公示公开、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等程序,于2022年12月8日经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2023年1月,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批复《规划》。2023年2月,市政府发文组织实施。

三、工作基础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十三五”时期青岛市经济社会稳步增长,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5%,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GDP)达到12400.56亿元,居山东省第一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1.9万美元,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3.4∶35.2∶61.4,“四新”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2.6%,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量、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计分别下降18%和27%;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3%,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累计下降38%;森林覆盖率达到14.46%左右,自然岸线保护率达到40%,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

(二)矿产资源概况。青岛市矿产资源相对贫乏。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发现各类矿产66种,占全省已发现矿种的45%。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有52种。其中,石墨矿产资源丰富,居全省第1位,保有资源储量约占全省94%。

受成矿地质条件控制,金、铁、石墨、滑石、透辉石等主要分布在北部平度市、莱西市;矿泉水、地热集中分布于东部崂山区、城阳区;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石料及部分重要非金属矿产分布广泛。铁、金、石墨、矿泉水等重要矿产资源集聚程度较高,有利于集聚开发和形成产业优势。

(三)“十三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工作成效。基础地质工作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取得一定成果,矿产开发布局结构更加优化合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显著改善,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146处,面积11.2平方千米,治理恢复率达70.9%;完成矿区土地复垦面积6.7平方千米;建成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4家。

四、面临形势

一是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地质勘查程度和矿产资源供给能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一方面需要更详细、更全面的基础地质研究,另一方面需要更扎实、更稳定摸清矿产资源家底和实施供给。解决矿产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供需平衡问题,有待进一步合理规划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等,不断提高地学研究程度与资源供给保障能力。

二是新动能主导发展要求加快矿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新格局对矿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加快矿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促进矿产品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转变粗放为精细,形成矿业开发新业态。

三是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更加注重解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需要加快实施绿色勘查,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四是深化市场化法治化改革要求建立更加高效、更加公正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放管服”改革,需要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宏观调控、依法监管和支撑服务水平,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五、规划目标

到2025年,明确了八个主要目标:一是拓展地质工作服务支撑领域。二是强化战略性和优势矿产资源勘查。重点开展金、石墨、地热、矿泉水等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力争实现找矿新突破。三是实行矿产资源开发总量管理。到2025年,全市矿产年开发总量控制在2500万吨左右,采矿权数量控制在72个以内。四是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提高勘查开采准入条件。到2025年,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65%。五是加强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六是推进矿业绿色智能发展,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建设;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七是保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基本完成“三区两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区、重要交通线、海岸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任务。八是深化矿产资源领域管理改革。精简办事程序,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矿产资源宏观调控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

到2035年,基础地质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全面拓展,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采方式基本普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有序开展;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更加完善,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六、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总则、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环境影响评价、规划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一部分:现状与形势。结合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矿产资源管理实际,分析总结了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上轮规划实施取得主要成效、面临的形势。

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立了坚持生态优先、坚持科学统筹、坚持创新发展、坚持放管结合的基本原则,规划了预期性主要目标和展望目标。

第三部分: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一是引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明确了重点勘查矿种(金、石墨、地热、矿泉水)、开采矿种(金、石墨、建筑用石料、矿泉水)、限制勘查开采矿种(水泥用大理岩矿)和禁止勘查开采矿种(砂金、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二是规划了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