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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北闽西南两个协同发展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深做实新时代山海协作进一步加快两个协同区发展建设的通知

闽东北闽西南两个协同发展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深做实新时代山海协作进一步加快两个协同区发展建设的通知

协同办〔2021〕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闽发改规〔2022〕11号规定,保留,决定延长其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在继续施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清理,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闽发改规〔2023〕2号规定,保留。决定其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在继续施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清理,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办公室、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闽东北、闽西南两个协同发展区建设的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做深做实新时代山海协作,努力推动两个协同发展区建设形成更多可视性成果,构建高质量的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区域竞争新优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打造新时代具有福建特色的“山海工程”。要认真落实挂钩帮扶制度,充分发挥福州、厦门等沿海城市带动作用,进一步拓宽山海协作内涵、完善山海协作平台、深化山海协作机制,推进一批创新性政策、牵引性改革、引领性平台。立足产业特点和资源禀赋,鼓励沿海与山区市(县、区)开展产需对接、产用结合和产业链上下游整合,对接产业薄弱环节和重点突破方向,构建产业跨区域转移激励机制,支持园区公司化运营,完善合作双方GDP统计、税收分成、投资支持、经营收益分配、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机制,引导沿海地区有意向外迁的企业到山区投资,联手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和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建立健全市级层面的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厦明火炬新材料产业园、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梅列园)、长汀·晋江产业园区、松溪·长乐山海协作产业园等共建园区建设水平。支持创新公共平台共建共享机制,高水平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数字经济合作和公共服务平台,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鼓励携手打造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化产业链项目对接谋划,创新以商招商、基金招商、一把手招商、专业团队招商等模式,策划联合举办招商活动。探索市际毗邻区协同发展机制,打造若干协同发展示范区。

  二、提升福州都市圈和厦漳泉都市圈带动力。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高水平规划建设福州都市圈和厦漳泉都市圈,聚焦跨市级行政单元的发展需求,落实共同发展愿景,促进交通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市场一体化、生态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用好用活“多区叠加”的政策优势,加强政策联动,推动都市圈政策优势共享,增强政策溢出效应。充分发挥福州、厦门市龙头作用,大力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建设都市圈综合创新、国际门户、高新技术产业、开放服务四大功能中心。高标准推进福州新区等新区新城建设,着力打造15分钟宜居生活圈。加快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和宁德等区域中心城市发展,促进区域中心城市各展所长,形成以中心城市引领都市圈发展、都市圈带动协同区发展的新模式。

  三、深化重点领域协作。深化基础设施联通,聚焦关键通道和重要节点,进一步加强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对接,加快建设内外通道和区域性枢纽,畅通疏港铁路、不同交通枢纽之间的快速通道、入城通道,着力打造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圈1小时通勤、设区市至所辖县、各县至所辖乡镇1小时基本覆盖的交通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