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8〕55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准备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发〔2023〕341号》规定,规定与京建发〔2023〕341号通知不一致的,以京建发〔2023〕341号通知为准。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8〕3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动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加速工程项目落地开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不再重复审查
按照《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和国土工作衔接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8〕353号),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将建筑工程用地办理情况纳入全过程监管,督促用地手续在规划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