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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发改社会〔2022〕177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3个部门制定印发《 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22个部门制定了《天津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天津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委宣传部   市委网信办   市教委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市管理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应急局   市市场监管委   市体育局

市医保局   团市委

市妇联   市残联

2022年6月21日





附件



天津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紧紧围绕天津“一基地三区”的功能定位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建设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完善儿童政策体系,优化儿童公共服 务,加强儿童权利保障,拓展儿童成长空间,改善儿童发展环境,全面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让广大儿童成长为担当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任的时代新人,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儿童优先,实现普惠共享。坚持公共事业优先规划、公共资源优先配置、公共服务优先保障,推动儿童优先原则融入社会政策。将儿童教育、医疗卫生、福利保障事项优先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智慧化水平。坚持公益普惠导向,扩大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让广大适龄儿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务。

坚持因地制宜,实现天津特色。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目标,探索建设具有天津特色儿童友好城市。鼓励有条件的区先行先试,探索建设模式经验,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儿童参与,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创造有利于儿童全面参与的社会环境,让城市公共空间建设更加贴近儿童最真实的需求,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向特殊儿童群体倾斜。最大限度满足儿童发展需要,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坚持开门引智,实现共同发力。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完善多领域、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合力。结合推进“一带一路”和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借鉴有益经验,强化交流互鉴,全方位推动儿童友好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三)建设目标

坚持儿童和儿童事业发展与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进程同步推进。积极争取,主动申报儿童友好城区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积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和社区试点建设,培育打造一批儿童友好城市标杆和典范,到2025年,在全市建设培育2-3个市级儿童友好城区,打造100个示范性儿童友好社区,形成我市可推广可复制的特色经验。展望2035年,儿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全市50%以上的区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广大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二、策略措施

(一)规划引领,加强儿童友好顶层设计

1.强化儿童优先发展导向。将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纳入市、区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将儿童友好纳入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专项规划,各级政府大力实施促进儿童发展的民生实事,实现儿童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评估。

2.探索建立儿童友好建设标准和指引。加强对国际和国内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专项课题研究,探索建立儿童友好型公共服务的地方性标准,研究制定具有天津特色的社区、学校等主要场所儿童友好建设指南,不断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标准化、科学化、特色化持续健康发展。

(二)政策先行,普及儿童友好理念

3.体现儿童视角。推进城市建设适应儿童身心发展,满足儿童服务和活动需求,融入儿童友好理念。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现“从一米高度看城市”的儿童视角。全面落实儿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游览参观票价优惠政策,推进采取年龄标准优先、身高标准补充的儿童票价优待政策。支持儿童参与各类公共空间的提升改造,切实从儿童视角优化城市空间。

4.推动儿童全方位参与。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畅通儿童参与渠道,涉及儿童发展的重大事项要听取儿童及监护人意见,充分尊重儿童独立人格,保障其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积极搭建平台载体,鼓励儿童在家长的带领下学习参与学校规划、社区建设、城市改造、交通保障、体育公园建设等公共事务,探索实施社区儿童领导力培养项目、社区代表选任制度和儿童社区参与长效机制。

5.健全多元参与机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搭建多方参与平台,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致力儿童发展。以普惠为导向,聚焦托育、教育、健康等重点领域,通过政府委托、孵化扶持、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技能水平。依托高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加强儿童发展和儿童友好常态化课题研究,培育专业研究力量,为制定政策提供高质量咨询意见和专业支持。大力加强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小学校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按要求配备校外少先队辅导员。发挥青年志愿者和团属校外阵地作用,为少年儿童提供各种各样的社会实践机会。

(三)服务跟进,满足儿童发展需求

6.普惠托育。支持普惠托育项目建设,扩大普惠性托位供给。积极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实施父母育儿假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的育儿假。加强母乳喂养宣传教育、服务供给和政策制度建立,推动机场、主要火车站(包括高铁站)、商场、医院、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7.教育均衡。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到2025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9%以上,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 95%以上。完善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级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资源建设工程,按规划落实居住小区配套学校建设,挖掘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潜力,推进涉农区城区学位资源建设,扩大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加强“一对一”教育关爱帮扶,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发挥区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作用,加强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一人一案”优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安置。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作业管理水平,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8.健康保障。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健康保障,降低新生儿、婴儿和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加强婚前保健、孕前 保健和孕产期保健服务,持续推进新生儿和儿童相关疾病筛查和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开展母乳喂养促进行动,6 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 50%以上,树立科学育儿观念,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建设母婴友好医院,加强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扎实做好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管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实施适龄儿童口腔综合干预项目,到2025年,7至9岁儿童窝沟封闭率达到 40%以上。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保证儿童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时。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合理膳食,适度运动,预防肥胖等健康理念,到2025年,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 60%以上。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中小学校 10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者。

9.医疗支撑。加强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以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儿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以儿科和儿童保健科为支撑,提供优质诊疗服务。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 1 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开展儿科医疗质量控制,做好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加强新生儿科等儿科医师培训,完善相关人才发展激励机制。推动各区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儿科特色服务能力。依法推动儿童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加大儿童参保扩面力度,按规定资助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体中的儿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实施学生儿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照低档缴费标准参保缴费,享受高档缴费报销待遇,进一步减轻儿童家庭就医负担。开展以环境设施符合儿童心理特点和安全需要,医疗保健服务优质高效为重点的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工作。

10.文体服务。丰富儿童文体服务供给。合理规划文体设施布局和功能,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低收费或免费开放。为儿童提供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精神文化产品,“十四五”期间,每年出版高质量的儿童读物 500 种以上。举办少年儿童喜爱的展览展示、文艺演出、互动体验等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做好少年儿童各类艺术活动的宣传展示工作。积极发挥图书馆亲子阅读基地作用,开展节日主题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打造系列公益课堂。配建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儿童体育设施。释放赛事活动对培养儿童锻炼习惯的杠杆作用,开展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活动,开展儿童不同群体的体育活动和成长发展专项指导,保障儿童每天至少1小时中等及以上强度的运动。

(四)权利保障,健全儿童福利体系

11.福利保障。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深化“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探索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医助学项目,优化完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探访、监护评估、家庭培训和监护保护制度。做好金民工程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动态管理,通过定期走访排查和信息比对,及时更新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台账。落实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有效解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生活等方面困难,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积极推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不断提高困境儿童保障水平和质量。推动各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对符合监护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日常照料、心理辅导、寻亲、特殊教育等服务,提高照料服务水平,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探索家庭式养育模式。进一步规范儿童收养登记管理,落实收养评估制度。

12.康复服务。落实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推进儿童残疾预防,做好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有效衔接。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医疗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康复救助,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助力残疾儿童适应社会、回归社会。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区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增加救助内容,提高救助标准。

(五)空间友好,提升儿童活动品质

13.建设友好社区。发挥政府、社区和家庭在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制定合理的建设分工和方案。结合新建小区配套建设等项目,对公共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开展儿童友好社区试点工作。推进利用社区空间,建设儿童之家、图书室、体育场所、游戏广角、托育机构等,为儿童和家庭提供服务。引导儿童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开展以儿童参与为核心的社区活动,打造儿童交流和展示平台。巩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保障提升全市各类儿童阵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到2025年,在全市打造不少于100个市级儿童友好社区。

14.落实友好出行。在学校周边优先开展体验式、互动式出行系统建设,为儿童提供独立、有趣、安全的出行空间,逐步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图书馆、社区等儿童主要活动周边道路安全交通设施、视频监控及管理系统安全可靠化改造,充分考虑儿童安全出行有关要求,合理划定道路红线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