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聘任军队转业干部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闽职改办字〔1989〕01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1979-2014年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闽人社发〔2017〕1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人才人事方面政策文件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28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市)、县(市、区)职改办,省直各单位:
省职改办、工改办闽职改办字[1989]002号《关于聘任军队转业干部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以后,一些地区和部门在执行中,希望对一些问题进一步加以明确。根据原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职改字[1987]46号《对解放军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军队转业干部专业技术职务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精神,现补充通知如下:
1、在军队未及参加职称改革,于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至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