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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关于厦门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关于厦门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08〕24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厦府〔2013〕31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新闻出版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委农办、市委文明办制定的《厦门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

  厦门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市新闻出版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委农办 市委文明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关于印发〈“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出联〔2007〕2号)精神,根据《福建省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闽政办〔2008〕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厦门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大政府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保障农民群众最基本的文化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为广大农民普及科技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体现人文关怀,努力满足广大农村群众最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要。

  三、目标步骤

  到2009年全市156个行政村计划全部建立农家书屋,初步形成覆盖全市农村的出版物公共借阅网络体系,真正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促进我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质量上一个新的台阶。

  目前,已经设立9家农家书屋。2008年,计划建立50家农家书屋;2009年,计划建立97家农家书屋,全面完成农家书屋建设任务。

  四、资金来源

  ㈠市财政拨款;

  ㈡区、镇(街)财政拨款;

  ㈢社会各界捐款。

  五、出版物供应

  ㈠图书来源。一是鼓励厦门市的出版社积极参与农家书屋建设,计划通过磋商,以半赠送形式用最优惠的价格提供适合农家书屋的图书;二是向厦门批发商邀标采购适合农家书屋的图书;三是社会各界捐书。

  ㈡电子音像制品来源。计划通过半赠送形式用最优惠价格,邀请经销商向农家书屋提供合适电子音像制品。

  ㈢报刊来源。一是由宣传部门提供部分党报党刊;二是向邮政部门征订部分报刊。

  ㈣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按照农家书屋出版物推荐目录向农家书屋捐书,捐赠的书籍由市、区农家书屋建设部门会同组织单位做好配送。

  六、建设标准

  ㈠农家书屋应选择在农户相对集中、文化氛围比较浓厚、方便村民借阅的地点设立,可优先选在村部(党员活动室)、村文化活动中心(俱乐部、文化室、文化大院)。

  ㈡农家书屋面积一般不少于20平方米,要有相应的书架、书桌、座椅等图书摆放和阅读设施,要有完善的图书馆管理制度。

  ㈢人口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每个农家书屋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500册,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80种(张),同时配备党报、农业类报纸各1份以及5种农业科技类期刊。

  ㈣人口1000人以下的行政村每个农家书屋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000册,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50种(张),同时配备党报、农业类报纸各1份以及5种农业科技类期刊。

  ㈤出版物品种以农民群众看得懂、用得上、留得住为原则,包括农村适用政治法律类读物、农村实用技术及科普读物、医疗卫生保健及生活类读物、文学艺术类读物、文化教育类读物、农村学生课外读物等。要严防不良出版物进入农家书屋。

  ㈥每个农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