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项目经费预算不得对直接费用中各科目预算简单按比例编制,应当结合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实际需要,根据项目申报的经费预算编制细化预算,并坚持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预算。
二、项目经费预算应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科研财务助理与项目承担单位财务人员配合参与编制,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须对项目经费预算的执行进行全过程监管。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应当根据项目合作协议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项目下设课题的,每个课题均需按预算编制的要求单独填报各自的课题预算表及基本测算说明,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将各课题预算审核后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
四、项目经费预算表是项目任务书的组成部分,应以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任务为依据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表并与项目任务书同时上报。项目经费预算表填报的内容与项目任务书中的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五、项目经费预算表应逐项填列,不得漏项,未发生事项需划斜线(/),表示此项在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时不予考虑。
六、所有涉及项目名称或项目承担单位名称的,均应填写全称。
七、项目经费预决算应以人民币填报,项目经费预算表以“万元”单位,项目经费决算表以“元”为单位。如涉及外币需按填报日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填报。
八、项目经费预算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
九、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内容名称应填写规范、前后统一,同一种设备、材料等支出内容不得使用不同名称。
十、与项目有关的前期研究(包括阶段性成果)支出的各项费用不得在本项目经费预算中列支。
十一、项目经费预算中除专家咨询费有具体限额标准、间接费用有提取比例要求外,其他各项支出均无具体限额和固定比例限制。
十二、项目经费预算中不得编制不可预见费用和支出。
十三、项目经费预算科目编制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直接费用
1.设备费:
(1)预算编制中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规模化生产专用设备购置费不得列入。
(2)购置、试制升级改造和租赁单台套仪器设备价值在50万元以下时,只需提供仪器设备的名称、数量及单价等基本测算说明。
(3)购置、试制升级改造和租赁单台套仪器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50万元或成套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时,应在测算说明中单独列示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单价、数量和用途,并提供详细的预算说明:购置、试制升级改造和租赁该仪器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设备用途、设备与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设备使用率。其中,购置或试制仪器设备的,还需在测算说明中说明设备拟安置单位、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试制设备的方案中成本构成等;对原有设备升级改造的,还需在测算说明中说明改造前后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及功能的区别;租赁仪器设备的还需在测算说明中说明租赁设备的次数、期限、支付标准等的测算依据。
(4)以财政性资金新建设、新购置的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应纳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对外开放服务。
2.业务费:
(1)材料支出:需提供购置的各种材料的基本测算说明。
(2)测试化验加工支出:需提供测试化验加工项目的基本测算说明。
(3)燃料动力支出:需提供燃料所需数量、单价等基本测算说明。
(4)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支出:需提供会议、差旅和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预算基本测算说明。
(5)档案/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需提供各项支出的基本测算说明。
(6)其他相关支出:编制预算时应当单独列示基本测算说明。承担技术成果应用推广任务的项目,可以在其他支出中编制培训费,但要在预算中提供基本测算说明。
3.劳务费:
(1)劳务费预算编制应当结合科研实际和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编制。劳务费预算需说明各类人员在项目中的责任分工、投入时间、支付标准等基本测算说明,由项目负责人、科研人员据实编制。
(2)一是在发放对象上,劳务费发放对象之一是项目聘用人员,即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或聘用协议等方式组织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包括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科研财务助理等;二是在发放标准上,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项目聘用人员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三是在开支范围上,项目聘用人员所需人力成本可通过劳务费科目列支,包括项目聘用人员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列支。
(3)咨询专家的费用需提供咨询专家的级别、咨询方式、咨询内容、人次数、支付标准等基本测算说明。不得编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因学位论文答辩发生的相关支出。
(二)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用于单位相关人员绩效及管理支出。
1.间接费用应按项目统一核定,由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协商提出分配方案,在项目经费预算表中明确,并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2.间接费用的使用应向项目组内部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
附件2
科技计划项目财政资助经费预算表(承担单位填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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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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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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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支出 |
测算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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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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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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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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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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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制升级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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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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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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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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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间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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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绩效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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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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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设备须注明名称、型号、单价、数量、用途。 2.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项目经费扣除设备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扣除后5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为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各分段计算出的金额加总合计为间接费用总额。数学、物理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和省创新战略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不超过80%。 举例:假设某项目经费为15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200万元,项目经费-设备购置费=1500-200=1300万元,则间接费用上限=500*30%+(1000-500)*25%+(1300-1000)*20%=150+125+60=3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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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科技计划项目财政资助经费预算表(合作单位填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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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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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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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支出 |
测算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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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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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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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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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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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制升级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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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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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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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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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间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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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绩效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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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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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设备须注明名称、型号、单价、数量、用途。 2.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项目经费扣除设备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扣除后5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为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各分段计算出的金额加总合计为间接费用总额。数学、物理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和省创新战略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不超过80%。 举例:假设某项目经费为15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200万元,项目经费-设备购置费=1500-200=1300万元,则间接费用上限=500*30%+(1000-500)*25%+(1300-1000)*20%=150+125+60=3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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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科技计划项目财政资助经费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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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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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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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支出 |
测算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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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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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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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将本单位的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和合作单位的科技项目经费预算汇总后填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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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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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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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制升级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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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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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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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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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间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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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绩效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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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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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设备须注明名称、型号、单价、数量、用途。 2.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项目经费扣除设备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扣除后5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为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各分段计算出的金额加总合计为间接费用总额。数学、物理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和省创新战略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不超过80%。 举例:假设某项目经费为15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200万元,项目经费-设备购置费=1500-200=1300万元,则间接费用上限=500*30%+(1000-500)*25%+(1300-1000)*20%=150+125+60=3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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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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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技 计 划 项 目 财 政 资 助 经 费 总 决 算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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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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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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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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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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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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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担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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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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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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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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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财政资助经费预算到位情况 |
预算 |
实际到位 |
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
项目单位类别 |
经费支出 |
上缴省科技厅 |
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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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直接费用 |
间接费用 |
小计 |
其中:项目撤销或中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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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设备费 |
业务费 |
劳务费 |
小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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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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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栏 |
2栏 |
3栏 |
4栏 |
5栏 |
6栏 |
7栏 |
8栏 |
9栏 |
10栏 |
11栏 |
12栏 |
13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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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 |
项目承担单位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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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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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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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 |
项目合作单位 |
0.00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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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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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 |
项目合作单位 |
0.00 |
0.00 |
|
|
|
0.00 |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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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 |
项目合作单位 |
0.00 |
0.00 |
|
|
|
0.00 |
|
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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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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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经费使用方案 |
购置设备情况 |
项目承担单位审核意见及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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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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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系项目验收或撤销、中止时填报。2.表中所指“预算”应与项目任务书中的预算一致。3.表中所指“实际到位”是指省科技厅资助经费到位数。4.表中:13栏=2栏-4栏-11栏;4栏=5栏+9栏;5栏=6栏+7栏+8栏;5行=1行+2行+3行+4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