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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建科教〔2008〕9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3年11月11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京建法〔2013〕18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区、县建委、水务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京建科教〔2007〕1158号),市建委、市水务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 ○ 八 年 二 月 二 十 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施工降水 实施细则 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2月 22日印发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编制施工降水方案
(一)施工降水方案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或专业咨询机构编制。
(二)施工降水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所处场地地层分布、地下水分层情况及相互关系、周边环境条件;
2、不采用围幕隔水方法理由和依据;
3、采用降水方法对施工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估;
4、抽水量计算方法及预估总抽水量;
5、抽水计量方法、仪器和措施;
6、地下水综合利用措施。
(三)施工降水方案应装订成册,封面应签字、盖章齐全(封面式样见附件一,供专家评审的施工降水方案电子版,封面上相关人员及单位名称可打印,免签字盖章)。
二、抽取施工降水方案评审专家
(一)市建委和市水务局委托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免费为施工降水方案评审提供抽取专家服务。
(二)施工降水方案专家评审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
(三)建设单位通过北京市建委网站(www.bjjs.gov.cn)申请抽取评审专家,提交抽取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二)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