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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北京汽车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北京汽车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旅发 〔2012〕 13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京文旅发 〔2023〕 46号规定,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

各区县旅游委(局):


为进一步促进北京汽车营地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关于促进北京汽车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现予以发布,请各区县按照《指导意见》并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加快推进本区县汽车营地规划建设工作。

附件: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促进北京汽车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2年11月26日



附件: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促进北京汽车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越来越成为满足市民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服务业,倡导亲近绿色自然、追求个性化体验的自驾车与房车旅游越来越受欢迎,汽车营地是支撑在整个区域自驾车旅游发展的关键环节,是保障自驾车旅游和得以开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条件。为进一步促进北京汽车营地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汽车营地的基本的概念    

(一)汽车营地定义:汽车营地是以自驾车与房车旅游者为目标客源主体,集自驾车补给保养,旅游餐饮住宿,露营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旅游综合服务体。其功能分区有:综合服务区、住宿区、休闲娱乐区等,其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房屋住宿、露营、餐饮、娱乐和汽车补给、维修服务等。

(二)汽车营地定位:汽车营地是同酒店、旅馆、民宿和汽车旅馆一样的旅游住宿设施。汽车营地住宿设施具有如下特点:1、户外住宿设施;2、低廉的租金;3、安全、卫生的服务;4、住宿者之间和谐融洽的交流平台。

(三)汽车营地类型:汽车营地按其功能装备的不同可分为临时停靠型汽车营地与公园多功能型汽车营地;根据其在旅游服务体系当中的空间分布的不同,又可分为集散服务型、交通服务型和景区服务型汽车营地。我们综合上述类型,并结合北京市汽车露营旅游的现状条件和发展趋势,重点扶植三种类型的汽车营地,即:景区型、城镇型和郊野型的汽车营地。

1、“景区型汽车营地”是指依托景区景点和大型文体设施,选择道路交通状况好的地点建设适度规模的汽车营地,具体建设规模应根据景区景点和大型文体设施的游客量、场地条件和投资能力而定。在规划建设时,要着重考虑与自然环境相融合,与大型节事活动相配套。在环境保护的基础上,节制开发。

2、“城镇型汽车营地”是指依托交通枢纽城镇、旅游小镇、沟域小城镇,建设规模适中的汽车营地。营地选址应考虑在周边旅游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的城镇附近。在规划建设时,应充分利用周边城镇现有的旅游接待资源,相互补充和配套,并与当地文化特色相融合。

3、“郊野型汽车营地”是指依托北京环城绿化隔离带,建设能够满足本市市民郊野休闲和外地自驾来京游客所需的汽车营地。

(四)汽车营地应具备的基本设施包括:

1、住宿区:小客车帐篷营位、旅居车营位、移动木屋营位和帐篷营位等。

2、综合服务区:游客咨询服务中心、餐饮、洗浴、公共厕所、洗衣房、露营装备租赁设施,活动场所、会议设施、医务所,商业设施等。

3、休闲娱乐区:垂钓(采摘)、影视放映、康体健身、儿童娱乐设施等。

4、综合保障设施:营地位需要的水、电、气设备,有线电视,网络、通信设施、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汽车补给、维修服务设施等。

(五)汽车营地规划建设要求:

1、汽车营地选址主要满足区位、环境、交通及用地面积四个条件

2、保护生态环境:营地建设必须与自然环境相融合,相配套。

3、提供合格住宿设施:材料环保,设施安全,回归自然,营造亲近自然、放松身心的环境与氛围。

4、便利节能:鼓励建设可移动、可拆装的轻型节能营地设施。

二、初期汽车营地发展的规划建设目标    

根据自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