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建筑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济建发〔2022〕50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
根据《
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 鲁建发〔2021〕2号)《
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济建发〔2022〕41号),我局制定了《关于推进建筑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我市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6日
关于推进建筑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
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 ( 建市〔2020〕60号),有序推进具备人机协调、自然交互、自主学习功能的建筑机器人规模化生产和应用,进而带动建筑机器人全产业链的完善和提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建筑机器人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有序推进建筑机器人产业健康发展,探索构建以机器人施工为主、人机协作、智能化施工装备、装配式建筑、BIM技术及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协同推进的新型建造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积极探索建筑机器人发展路径和模式,更好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规划布局、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创先驱动,协同发展。建立健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体系,推动智能建造核心技术联合攻关与示范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支持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中小企业加强协作,构建良好的产业创新生态。
(三)自主研发,开放合作。大力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掌握建筑机器人关键核心技术,完善产业链条。促进国际交流合作,鼓励本土企业与国外建筑机器人研发企业合作,共同开发具有市场急需和前瞻性的产品。
三、发展目标
培育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建筑机器人龙头企业,在建筑领域推进机器人的规模化示范应用,全面提升我市建筑机器人的产业化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到2030年,全市基本形成集研发创新、生产制造、配套加工、设计服务、检验检测、运营服务为一体的较为完善的建筑机器人产业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培育龙头企业。发挥中建八局一公司、碧桂园集团、大汉科技等企业优势,开展建筑机器人系统集成、设计、制造、试验检测等核心技术研究,在人工智能、控制系统、嵌入式软件开发、伺服电机等方面实现突破,着力培养一批在建筑机器人研发领域具有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企业。
(二)完善产业链条。建立以建筑机器人主机企业、系统集成企业为牵引,零部件及产业服务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引导建筑企业转型升级,推广应用建筑机器人,实现建筑机器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