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3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范围的公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规定,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优化退税服务,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省推行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是指国税机关利用信息技术,实现申报(含证明办理,下同)、审核审批、退库等出口退(免)税业务“网上办理”。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企业,自愿向国税机关提出申请,可确定为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
(一)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
(二)向国税机关承诺能够按规定将有关申报资料留存企业备案;
(三)有税控数字签名证书(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金税盘或税控盘中已内置税控数字签名证书,无税控数字签名证书的可到国税机关免费领取安装);
(四)能够按规定报送经数字签名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