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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培育国内外一流企业对标指引》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培育国内外一流企业对标指引》的通知

厦国资统〔2013〕44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厦门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厦国资产〔2022〕142号规定,保留。

各所出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开展企业对标管理活动的精神,推动厦门市属国有企业持续、深入开展对标管理工作,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经研究,现将《厦门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培育国内外一流企业对标指引》印发给你们,请各所出资企业认真学习宣贯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为更好地理解把握指引内涵,做好学习贯彻工作,要求如下:

一、明确对标管理目的,着力推进管理提升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市属国有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的任务尤为艰巨和迫切。各企业必须创新发展理念,以国内外先进企业为标杆,通过比较、分析、判断,找出与标杆企业之间的差距,学习和借鉴标杆企业的成功经验,改善自身不足,提高企业竞争力,将对标管理有效融入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把对标管理作为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动态管理对标体系,建立对标管理长效机制

企业应根据发展状况及对标的不同阶段,动态调整和完善指标体系,逐步扩展对标范围,使对标管理逐步覆盖各项业务和管理流程;通过对相关指标的动态比较,不断确定最优指标,确保标杆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各企业应将对标工作系统化,建立持续对标的长效机制,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找准短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