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厦停车办〔2022〕8号
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推广我市停车设施错时共享,进一步缓解老城区“停车难”,响应社会需求,提升停车设施利用效率,规范停车秩序,创建高素质高颜值的文明典范城市,根据《
福建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办法》(闽发改交通〔2021〕755号)、《2022年全市公共停车建设实施方案》,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厦门市关于推广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关于推广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推广我市停车设施错时共享,进一步缓解老城区“停车难”,响应社会需求,提升停车设施利用效率,规范停车秩序,创建高素质高颜值的文明典范城市,根据《
福建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办法》(闽发改交通〔2021〕755号)、《2022年全市公共停车建设实施方案》,现就促进本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开放”为理念,提升停车资源集约利用效率、实现停车规范有序,以本市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为技术支撑,以创建文明典范城市为契机,努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个人自律四位一体和良性互动的停车共享工作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加强领导、合力推进。充分发挥市、区、街镇三级政府管理机构在停车共享工作中的指导协调作用,建立“部门指导行业,属地推动社会”的工作推进模式,组织和引导停车供需双方及专业化企业等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共治,建立多方协同推进机制,落实分工职责,协调各方利益。
二是先易后难,政府表率。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各国有企业带头做好表率,按指导意见要求先行推出一批错时共享停车示范工程,做到“能开尽开”。逐步在社会停车资源中推广错时共享。
三是市场运作、专业服务。鼓励引入专业化企业统一运营,“全市一盘棋”统筹停车资源供需关系,具体开展停车设施共享运营服务,做好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四是高效衔接、信息支撑。搭建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汇聚全市错时共享车位数据,向社会实时免费开放,最大化发挥停车公共服务平台的公益化服务能力,确保停车供需双方高效衔接,市民群众停车更加便利。
五是规范有序,文明停车。运用大数据手段强化诚信制度建设与管理,约束超时、逃费、乱停车等行为,做到“诚信停车,文明共建”。
二、实施范围和目标
以挖潜增加停车设施供给、盘活既有停车资源、提高停车设施管理水平为目标,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重点在思明区、湖里区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推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会议展览场所、医疗卫生服务场所、文化体育场所、教育(中小学校)场所、国有企业办公生产场所、社会(住宅、商业、办公、酒店、宾馆)的停车设施错时共享。
三、分类工作机制
(一)机关事业办公场所
鼓励机关事业办公场所的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开放,至2022年底,在岛内增设不少于5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停车设施错时共享(试点),并按以下机制做到“能开尽开”:
1.确定对象。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提出申请,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区政府审核把关后,提交市停车办纳入全市错时共享停车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
2.建设运营模式。由一家专业化的市级国企(各区如有条件也可明确一家区级国企)对共享开放的停车设施进行运营,具体改造方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相关单位应予以支持配合,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3.安全保障。各机关事业单位和运营企业要因地制宜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合理制定车行和人行流线,重点关注“防火、防盗、防疫情”和车辆安全等。
4.收入分配。收取的错时停车费作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并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因实施共享停车产生的设备改造、运营和安全管理、人工投入等费用,纳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
(二)会议展览、医疗卫生服务、文化、体育等场所
原则上具备条件的会展、卫生、文化、国有公共体育等场所均应错时共享开放。确有特殊原因不宜开放的场所,应由其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上报主管部门审批把关,按以下机制推进:
1.建设运营模式。模式一:由行政事业单位运营管理的会展、卫生、文体等场所,由一家专业化的市级国企(各区如有条件也可明确一家区级国企)对共享开放的停车设施进行运营,所在地的行政事业单位予以支持、指导和管理。模式二:由企业运营管理的会展、卫生、文体等场所,可由该企业自主投资、改造、运营,也可参照模式一建设运营。
2.安全保障。会展、卫生、文体等场所应做好非工作时段的错时共享停车设施安全管理。
3.收入分配。模式一:由行政事业单位运营管理的会展、卫生、文体等场所,收取的错时停车费作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并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因实施共享停车产生的设备改造、运营和安全管理、人工投入等费用,纳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模式二:由企业运营管理的会展、卫生、文体等场所,由运营企业自行分配收入。
(三)教育(中小学校)场所
鼓励教育(中小学校)场所的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开放,按以下机制推进:
1.确定对象。教育部门牵头摸底教育场所存量停车设施资源情况,推动具备安全条件的存量资源错时共享。岛内新建的教育场所在进行交通需求分析、交通影响评价和安全条件评价的基础上,均考虑错时共享开放或结合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2.建设运营模式。由一家专业化的市级国企(各区如有条件也可明确一家区级国企)对共享开放的停车设施进行运营。所在地的教育单位予以支持、指导和管理。
3.安全保障。教育场所停车设施共享应保障安全、稳妥推进。综合运用人员物理隔离、联动机制(运营方与公安、消防等)、实名认证等方式保障安全。
4.收入分配。收取的错时停车费作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并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因实施共享停车产生的设备改造、运营和安全管理、人工投入等费用,纳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
(四)国有企业办公和生产场所
原则上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办公场所均应错时共享开放,鼓励具备条件的生产场所错时共享开放,并由国有企业自身运营管理。确有特殊原因不宜开放的办公场所,应由该国有企业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批把关。2022年度,在岛内增设不少于5处国有企业办公生产场所停车设施错时共享(试点),并逐步推广。
提供错时停车共享的国企办公生产场所停车场(位)应在实施前备案,计费标准按照不同停车场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管理。
(五)社会停车资源
以社区搭台、自愿协商的模式,激发市场活力、挖掘停车资源,按以下机制推进:
1.摸底清单。以社区为单位,重点针对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酒店、宾馆等单位,开展停车供需摸底调查。住宅小区充分发挥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的主体作用,向街道或社区提出申请,围绕业主核心诉求,从用地供给、建设方案、环境影响和停车收益分配等方面,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表决。街道、社区统筹协调,按自愿、就近原则形成停车资源错时共享清单。
2.开展共享。街道、社区搭建协商平台,在充分考虑停放需求、空闲时段、收费价格、管理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共享车位数量、位置、共享时段、收费价格、收费方式以及违约处理办法,停车共享双方自主协商签订共享协议。
3.运行管理。停车设施共享方可采用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的模式做好日常运营、安全秩序管理等工作,防止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车行通道等行为。共享停车人应自觉遵守共享管理规定,按时缴费,规范停车。
四、保障措施
(一)信息建设。加快加大全市统一的停车智能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将停车设施位置、车位数量、供需双方信息、共享时段、收费价格等相关数据汇入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为用户实现高效畅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