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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宝邵伯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宝邵伯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的通知
苏农规〔2020〕3号


沿高宝邵伯湖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了加强高宝邵伯湖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维护高宝邵伯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促进高宝邵伯湖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组织制定了《高宝邵伯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经征求地方意见、公示无异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宝邵伯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月6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印发

 

附件:

 

高宝邵伯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

 

为了保护高宝邵伯湖渔业资源,维持湖区生态环境平衡,切实执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高宝邵伯湖(非养殖区)禁渔期、禁用渔具渔法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禁渔期

每年12月16日零时至次年6月15日24时为高宝邵伯湖封湖禁渔期。在此期间,非经许可禁止入湖从事水生动植物捕捞。

每年6月16日零时至8月9日24时为梅鲚、银鱼禁渔期,禁止兜网、滩网、扳网捕捞。

二、禁用渔具渔法

全湖全年禁止电鱼、炸鱼、毒鱼、地笼网、鱼鹰、高踏网、闸口套网、密眼网簖、划耙子、机吸螺蚬、索、花篮、叉罩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渔法。

不得制造、销售禁用渔具,不得宣扬、传授禁用的捕捞方法。

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130号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阜平中华鳖等63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的通知》(农办渔〔2009〕34号)文件规定,高邮湖大银鱼湖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江苏省高邮市、金湖县的高邮湖,范围在东经119°15′-119°22′,北纬32°53′-32°56′之间。保护区东以六安闸航道西部为起点,向南延伸4765米至马棚湾航道中部;南沿马棚湾航道向西延伸3651米,至金湖县境内拐向西南至朱桥圩;西由朱桥圩转向朱尖南,并延伸1700米至石坝尖;北由石坝尖延伸4237米至新民村硬滩地,再向东延伸5207米至六安闸航道西部。核心区位于整个保护区中部,东从马棚湾主航道中部向北1200米处为起点,向北延伸2454米至修复区西北基地;北从修复区西北基地向西南延伸4132米至石坝尖外1500米处;西由石坝尖外1500米处向东南延伸2641米至高邮、金湖交界水域;南从高邮、金湖交界水域向东北延伸3719米至马棚湾主航道中部向北1200米处。实验区为保护区中除核心区以外的水域。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308号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工的通知》(农办渔﹝2010﹞104号)文件规定,邵伯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江都市境内,范围在东经119°24′37″-119°29′14″,北纬32°31′25″-32°37′35″之间。保护区是由8个拐点顺次连线围成的区域,拐点分别为:东北方向自小六宝大塘(119°27′38″E,32°37′35″N)沿邵伯湖东堤向南—邵伯回管(119°29′34″E,32°32′23″N)向西南—花园庄(119°29′14″E,32°31′44″N)向西—下坝咀子(119°28′19″E,32°31′25″N)沿邵伯湖西堤向西北—张庄咀子(119°26′36″E,32°31′39″N)—李华凹子(119°26′21″E,32°32′01″N)沿邵伯湖西堤向北—连圩航空塔(119°24′37″E,32°37′01″N)向东北—邵伯湖王伙大航道(119°25′37″E,32°37′35″N)。核心区位于保护区的中南部,是由以下8个拐点顺次连线所围的水域,拐点坐标分别为(119°28′03″E,32°34′44″N;119°28′22″E,32°34′12″N;119°28′12″E,32°33′52″N;119°28′20″E,32°33′24″N;119°27′46″E,32°33′21″N;119°27′35″E,32°33′48″N;119°27′19″E,32°33′48″N;119°26′51″E,32°34′32″N)。保护区内除核心区以外的水域为实验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84号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的通知》(农办渔﹝2012﹞63号)文件规定,宝应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面积794公顷,范围在东经119°16′17.48″—119°19′21.02″,北纬33°08′28.55″—33°06′33.83″之间,根据规划依据,将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与实验区,其中核心区212公顷,实验区582公顷。保护区位于宝应湖中部,南闸尾至斜流河口之间,由14个拐点顺次连线所围的水域,拐点坐标分别为:119°16′17.48″E,33°08′28.55″N;119°16′47.04″E,33°08′57.90″N;119°17′24.14″E,33°08′40.83″N;119°17′41.90″E,33°08′39.77″N;119°18′46.61″E,33°08′14.88″N;119°19′08.30″E,33°07′48.26″N;119°19′16.64″E,33°07′25.22″N;119°19′21.02″E,33°06′45.84″N;119°18′25.17″E,33°06′33.83″N;119°18′14.16″E,33°07′32.55″N;119°17′54.68″E,33°07′53.66″N;119°17′30.06″E,33°08′01.16″N;119°17′00.80″E,33°07′56.26″N;119°16′45.20″E,33°08′16.77″N。核心区位于居家大屋基至马沟河之间,面积212公顷,由6个拐点顺次连线所围的水域,拐点坐标分别为:119°17′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