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威海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威发改发〔2019〕34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关于调整威海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 2023年 8月31日)规定,继续执行。有效期至2028.11.12
USHUI.NET®提示:根据《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2023-12-26)规定,保留。
威海市公安局,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南海新区产业科技局、财政局:
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