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和细化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财行政〔2015〕5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津财法〔2020〕8号)规定,继续有效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差旅费制度关于标准应适时调整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住宿费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根据《
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497号
)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
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津财行政〔2014〕30号)规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