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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鲁体群字〔2022〕15号



各市体育(教育和体育)局:

  现将《山东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体育局

2022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落实《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现就进一步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着力推进科学健身指导工作多样化、专业化、个性化、社会化发展,为群众健身提供更科学、更便捷、更优质的指导和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在全省建立省、市、县三级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省级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功能更加完善,市级科学健身指导机构实现全覆盖,县级科学健身指导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体质测定工作常态化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达到26万人,管理科学有效;体卫融合取得较大进展。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科学健身指导组织网络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发挥职能优势,整合多方资源,分类推进,健全省、市、县三级科学健身指导机构,实行多元化管理运行。 
1.省级科学健身指导机构。依托山东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山东省体育科学研究中心),配备专兼职人员,利用山东省体卫融合专家智库资源,形成有场地、有人员、有专家、有设备、有经费、有服务、有科研、有指导、有培训的“九有”服务体系,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体质测定、科学健身指导、体卫融合等工作,统筹指导全省相关工作。
2.市级科学健身指导机构。已成立市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等机构的,拓展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职能;没有类似机构的,设立专门的科学健身指导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形成有场地、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有服务、有指导、有培训的“七有”服务体系,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体质测定、科学健身指导、运动促进健康服务等工作。
3.县级科学健身指导机构。依托县级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等机构,设立科学健身指导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形成有场地、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有服务的“五有”服务体系,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体质测定、科学健身指导、运动促进健康服务等工作。
(二)开展常态化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各级体育部门应当开展常态化体质测定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普及科学健身知识,传授科学健身技能。
1.加强常态化体质测定。坚持“走出去”和“迎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各级科学健身指导机构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身边,开展常态化体质测定工作;要结合体质测定结果,为不同年龄段、不同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方案;要落实《体质健康测定与健身指导技术规范》(DB37/T4469--2021),提高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落实“山东省体质健康等级证书”制度,根据受测者的测试成绩,授予“合格”“良好”“优秀”等级证书,激发群众参与体质测定的积极性和获得感。
2.丰富科学健身指导内容。要对省优秀运动队训练方法、日常食谱、康复技巧等进行系统研究、分析和精炼,研发适合不同年龄人群、不同场景的科学健身指导方法,推进竞技体育成果向全民健身应用转化。鼓励各级各相关部门、社会力量研制有特色的科学健身方法,创编各类体育健身科普作品,促进科学健身知识、方法的研究和普及。
3.拓宽科学健身指导渠道。依托科学健身指导专家团队、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举办科学健身大讲堂,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要依托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以图文、短视频、互动直播等多种形式,开展线上科学健身指导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理念,推广科学健身方法,传授健身技能,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健身指导需求。
(三)推进体卫融合工作
各级体育部门要与卫生健康部门开展体卫融合试点,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卫融合典型经验,探索运动促进健康多元发展模式,促进健康关口前移。
1.推进体质测定与健康体检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将体质测定项目纳入医疗机构健康体检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健康服务项目,为群众建立体质健康档案,提供运动能力和运动风险评估,开展个性化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
2.开展慢性病运动干预服务。鼓励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设立科学健身指导门诊,开展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慢性病运动防控,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拓展非医疗手段慢性病防控和运动健康促进指导服务。
3.加强重点人群运动健康干预。推动开展青少年近视防控、体重健康管理、脊柱侧弯防治等工作,探索家庭、学校、医院、健身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
4.推动社会力量参与体卫融合。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慢病管理、运动康复等体卫融合服务业态,开展科学健身指导等运动促进健康服务。
(四)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智慧化建设
加强山东省国民体质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群众提供体测预约、结果查询、报告解读、运动指导、健身视频推送等服务。
1.建立体质测定大数据。各级科学健身指导机构要利用“山东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微信小程序,开展体质测定和健身指导服务,并将体质测定数据上传至山东省国民体质监测大数据平台,建立全省体质测定大数据,为健身指导和行政决策提供支持。
2.完善科学健身方法库。山东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要依托山东省国民体质监测大数据平台,整合山东省体卫融合相关领域专家研制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场景的科学健身方案,录制指导视频,建立科学健身方法库。各市开发的科学健身指导方法,可通过山东省国民体质监测大数据平台择优推广,将科学健身知识、方法送到群众身边。 
3.鼓励社会力量提供智慧化服务。鼓励企业设计研发智能化、智慧化健身设备和器材,丰富完善智慧健身服务。推动健身机构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积极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为群众提供智能化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和健身指导服务。
(五)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按照“活动经常化、服务常态化、标准规范化”的要求,在全省各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体育志愿•文明实践”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要结合“学雷锋纪念日”、全民健身日等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寒暑假等时间,发挥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全民健身志愿者作用,以举办培训班、现场示范辅导、线上指导等多种方式,深入学校、社区、农村、企业、机关等向群众传授体育健身技能,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健身活动。
2.推动优秀运动队志愿服务常态化。各项目省级运动队要建立运动员、教练员进基层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制度,每年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到中小学校或社区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建立志愿服务联系点,常态化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管理。完善省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管理平台,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化管理,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培训和继续培训,培养和筛选骨干人员,与社区全民健身站点紧密结合,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水平,将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工作有效融入志愿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体育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健康为根本的健康观,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提升全民健康和免疫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加强对科学健身指导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细化工作任务,把科学健身指导作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内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工作督导。各级体育部门要在每年预算中列支科学健身指导工作专项经费。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做好科学健身指导工作。省体育局将科学健身指导工作作为《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监测评估内容,实施年度评估,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加强人才培养,夯实工作基础。要加强对全民科学健身指导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项技能,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各级体育部门应当落实《 山东省群众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山东省体育科研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在体育事业单位设立群众体育教练员、体育科研专业技术岗位,为从事体质测定和科学健身指导人员提供职称晋升机会。 
(四)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线上平台作用,强化舆论宣传,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推广“运动是良医”理念,宣传体育运动是促进身心健康最经济、最重要的方式之一,营造全社会关注和重视运动促进健康的良好氛围。
 
附件:1.省级科学健身指导工作基本要求
2.市级科学健身指导工作基本要求
3.县级科学健身指导工作基本要求                    
附件1

省级科学健身指导工作基本要求

一、场地面积
1.体质测定中心
工作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包括检测大厅不少于200平方米、1-2个实验室、咨询诊断室。
2.科学健身指导区
工作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包括有氧训练区、力量训练区、柔韧性训练区等功能区域(可共享现有公共体育设施资源)。
3.科学健身大讲堂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多功能会议室),可容纳100人以上;各类多媒体网络会议设备,具备线上直播健身宣讲活动的能力;其他功能用房若干。
二、测试设备
1.体质测定仪器
体质测试仪器须符合体质测定的要求。具体包括:
(1)测量身高、体重、腰围、臀围、体脂率等身体形态指标的测试设备;
(2)测量肺活量、功率车二级负荷试验、2分钟原地高抬腿、台阶实验等身体机能指标的测试设备;
(3)测量握力、背力、纵跳、俯卧撑(男)/跪卧撑(女)、1分钟仰卧起坐、坐位体前屈、30秒坐站、闭眼单脚站立、选择反应时等身体素质指标的测试设备。
2.一般医学健康检查仪器
血压计、体温计、急救箱、心脏除颤仪等。
3.健康风险筛查设备
糖尿病风险评估、骨密度测试、动脉硬化测试仪、慢病风险筛查、脊柱侧弯筛查、骨龄X光机等。
4.器械训练设备
应具有满足有氧、力量、柔韧等能力训练的设备。
三、人员标准
1.人员数量
专兼职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15人。
2.工作人员资质
工作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
3.其他要求
工作人员中应有一名医务人员负责医务监督工作。
四、主要任务
1.体质测定
(1)开展常态化体质测定工作;
(2)向社会公布体质测定时间,接收团体和个人预约;
(3)对受测人员进行追踪与回访;
(4)汇总全省体质测定数据,撰写全省体质健康公报并对外公布。
2.科学健身指导
(1)年度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活动不少于10次;
(2)科学健身指导覆盖人群不少于5000人,直接服务人群不少于500人次;
(3)对接受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的人群进行追踪与回访;
(4)撰写科学健身指导相关科普材料;
(5)定期开展线上线下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
3.培训工作
(1)年度开展体质测定、科学健身指导工作培训不少于1次;
(2)年度开展体卫融合相关工作论坛、培训不少于1次;
4.体卫融合工作
  (1)落实国家和山东省体卫融合相关文件政策和工作部署;
  (2)参与起草山东省体卫融合工作相关规划、政策文件等;
  (3)配合省有关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全省体卫融合工作;
  (4)牵头组织起草研制山东省体卫融合标准体系及相关标准;
  (5)配合省有关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山东省体卫融合专家智库相关工作;
(6)以山东省体卫融合发展研究院为依托,开展体卫融合相关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等工作;
(7)其他体卫融合相关工作。


附件2
 
市级科学健身指导工作基本要求
 
一、场地面积
1.体质测定中心
工作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包括检测大厅不少于100平方米、1-2个实验室、咨询诊断室。
2.科学健身指导区
工作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包括有氧训练区、力量训练区、柔韧性训练区等功能区域(可共享现有公共体育设施资源)。
3.科学健身大讲堂
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多功能会议室),可容纳50人以上;各类多媒体网络会议设备,具备线上直播健身宣讲活动的能力;其他功能用房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