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联办工作的通知
威自然资发〔2021〕5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威自然资发〔2023〕34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区市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各区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深化部门协作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联办工作的通知》( 鲁税办发〔2020〕63 号)文件精神,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我市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联办工作的有机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业务流程
为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各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部门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 ,启用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联办系统,采用自动分发、并行办理的模式,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与缴税业务”一窗受理”模式。
二、强化共享信息应用,精简收件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对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证明材料,各不动产登记大厅导服台、综合受理窗口不再要求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