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闽发改规〔2022〕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闽发改规〔2022〕11号)规定,保留,决定延长其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在继续施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清理,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闽发改规〔2023〕2号》规定,保留。决定其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在继续施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清理,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各设区市工信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加强我省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电力需求响应能力,保障电力运行供需平衡,我委制定了《福建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电力需求响应合作协议
甲方: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供电公司
乙方: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增强电网应急调节能力,引导用户优化用电负荷,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实现供用电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甲乙双方在公正平等、自愿参与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取得了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根据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关于需求响应规定程序参与需求响应工作。
二、乙方自愿参与甲方组织的电力需求响应工作,并根据响应指令执行到位。
三、乙方申请参与以下需求响应负荷:
1.参与削峰日前可调节需求响应,响应负荷为 千瓦;
2.参与削峰日内可调节需求响应,响应负荷为 千瓦;
3.参与填谷需求响应,响应负荷为 千瓦。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等进行相关工作开展和协调。
(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设备资料、现场情况、承诺响应能力等,为乙方提供参与需求响应的建议方案,并与乙方一同确定需求响应执行方案。
(3)甲方确定响应需求后,负责通知乙方参与需求响应事件,指导乙方执行需求响应方案并达成预期承诺响应负荷。
2.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在需求响应时段能够实施预期响应负荷,达到承诺响应能力。
(2)乙方需提供给甲方参加需求响应相关信息,包括设备资料、现场情况及对应的响应能力等。
(3)乙方在需求响应时需组织相关人员对需求响应事件做出实质响应,确保预先制定的需求响应计划的有效执行。
(4)乙方执行需求响应计划时,需对自身的设备运行安全负责。
(5)乙方应指定需求响应联系人1-2名,负责需求响应方案的执行,需求响应联系人姓名以及移动电话等信息应告知甲方,以便乙方及时沟通相关事宜。
第一联系人姓名: 移动电话:
第二联系人姓名: 移动电话:
五、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分歧,甲方具有最终解释权。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同解除及终止
因客观情况致使协议目的无法实现时,双方可协商变更原合作方式。协商期间,协议可中止执行。
七、其它
1.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本协议期限 ,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限结束后,如果甲乙双方无异议,协议期限顺延。
3.未尽事宜,双方可约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本协议共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福建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解读
时间: 2022-05-24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我省用电负荷屡创新高,用电峰谷差逐年拉大,电力保供压力不断增大。预计2022年,我省电力需求仍保持快速增长,将面临省内北电南送能力受限、电煤保供压力增加、新能源比重加大的局面,电力供需矛盾日益凸显。2021年,为确保电力运行安全,我省采取有序用电,有效保障供用电秩序稳定,但对用户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用户缺乏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实施电力需求响应,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用户主动参与需求响应,挖掘需求侧负荷调节能力,对保障电力供需平衡,提高用户电能管理水平,促进源网荷储友好互动和可再生能源消纳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助力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有效举措。
二、制定依据
为建立健全我省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机制,省发改委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17〕1690号)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等文件要求,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组织起草了《福建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