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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开展“携手行动”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开展“携手行动”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中小企组〔2022〕7号



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天津市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释放大企业创新活力、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潜力,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门《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制造业立市,以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促进大中小企业全面融通发展,着力构建梯度发展、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企业发展生态,全面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二)行动目标

到2025年,培育一批上下游、产供销协同配套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模式和案例;构建以领航企业为引领、单项冠军企业为支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跟进跃升的梯次发展格局;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基本形成,有力支撑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和制造强市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以创新为引领,打造大中小企业创新链

1.促进协同创新。鼓励大中小企业协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力量开展联合攻关,探索多种合作方式,搭建形成紧密合作的创新网络,加强共性技术研发。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鼓励我市创新企业和创新团队积极参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为中小企业搭建展示交流平台。(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

2.加强创新资源共享。引导试验场地、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为中小企业创新研发提供技术及服务支撑。鼓励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依托人才、科技、土地、厂房等资源设立众创平台,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强化创新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加速科研成果转化。遴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优秀科研成果,通过天津科技成果网发布、推介,促进科研成果供需对接,加速在中小企业转化落地。鼓励中小企业申报国家首台(套)保险补偿项目和本市首台(套)扶持项目,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创新和推广应用,提升整体装备水平。加强技术交易平台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引导企业科技成果进场交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银保监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知识产权局)

4.完善知识产权布局。强化标准化政策支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强国际标准化交流合作。推动实施产业链高价值专利试点项目,支持产业链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围绕核心产品(技术)优化知识产权布局,培育高价值专利,提升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国资委)

5.推动绿色创新升级。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一批绿色工厂,打造一批绿色供应链,培育绿色服务机构,提升产业链整体绿色水平。推动国有企业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落实“双碳”任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

(二)以提升韧性和竞争力为重点,稳固大中小企业产业链

6.打通产业链断点堵点卡点。精细梳理产业图谱,摸排产业链重点企业市场、技术、融资等配套需求,组织中小企业精准对接,推动大中小企业、内外贸配套协作各环节协同发展。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装备制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金融局、人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天津证监局)

7.发挥大企业龙头带动作用。鼓励各类大型企业依托众创平台培育孵化创新项目,对新设立的企业,灵活设置股权比例,做到宜控则控,宜参则参,加速与中小企业资源共享、渠道共用、深度融合、产业链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

8.提升中小企业配套能力。大力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入产业链,组织开展大企业携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接活动,引导大企业针对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对接合作,推进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协同。支持企业为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提供核心产品或服务,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9.打造融通发展区域生态。推动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打造10大产业集群,以链集群,以群固链,精准推动链群协同发展,大力培育市级产业主题园区,主动对接北京创新资源和河北产业资源,推动共同优势产业链三地协同联动,联合培育京津冀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以市场为导向,延伸大中小企业供应链

10.强化供应链供需对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盟、商会、平台企业、企业信息查询等第三方机构作用,探索大中小企业加强产品、技术供需对接市场化机制,逐步建立跨产业、跨行业的供需对接机制和合作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

11.完善供应链合作机制。指导备案企业征信机构积极拓展数据采集渠道,充分发挥在数据挖掘、分析、加工、整理等方面专业优势,优化和完善征信评价指标,丰富征信产品,深化与信贷机构、产业链重点企业的交流合作,提升信用评价和风险管理服务在供应链领域的应用广度、深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市金融局)

(四)以数字化为驱动,打通大中小企业数据链

12.发挥大企业数字化示范效应。加快培育打造一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加强对重点项目现场调研指导,提升中小企业整体智能化水平。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征集遴选一批数字车间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提升示范带动效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各区人民政府)

13.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大力培育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鼓励支持数字化赋能服务商主动对接服务,助力中小企业提升数字化转型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14.增强工业互联网支撑作用。全面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两化融合贯标体系在重点行业领域的规模化推广,引导中小企业提升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水平。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创新应用,推进京津冀工业互联网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联合打造工业互联网发展高地。推动重点产业链链主、龙头企业共建共享,推动一批重要科研成果就地转化“沿途下蛋”。(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市科技局、市教委、市网信办,各区人民政府)

(五)以金融为纽带,优化大中小企业资金链

15.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围绕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开展全链条、系统化、定制化金融服务。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等基础设施,创新规范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产业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供应商融资便利度。鼓励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获取融资提供增信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

16.强化直接融资支持。鼓励海河、滨海等重点产业基金,围绕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设立专项母基金,充分撬动社会资本,发挥金融稳链、强链、补链作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天津证监局)

17.加强供应链金融支持。鼓励大企业支持配合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提升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通过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动产和权利融资的便利度。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通过确认账款等提高上游企业融资能力,督促供应链核心企业履约,营造守法诚信社会氛围。推动大型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将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纳入企业内部绩效考核范畴,督促企业落实清偿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市国资委)
【政府扶持政策】相关法规